起訴狀寫錯被告名字或者名稱的實務處理
2022年3月16日 陰
01 復盤
其實,今天遇到的一個小問題是,把受訴法院名稱寫錯會產生何種法律后果。事情是這樣的:我們代理一個委托合同糾紛,是原告的代理律師,受訴法院是高密市人民法院,但是從行政區劃的角度出發,我在訴狀中寫成了“濰坊市高密市人民法院”,包括前兩天處理的另外一個案件中也在訴狀中把受訴法院寫成了“青島市膠州市人民法院”而非“膠州市人民法院”。雖然膠州市人民法院或者高密市人民法院可能不會較真認為不屬于他們法院管轄,但是如果法院真較真,是不是會以不屬于本院管轄而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呢?說不準,有可能。還有,不知道網上立案對這種情況的處理會不會有影響,畢竟網上立案時,法院名稱都是準確的。
因為這個小問題,就引出了標題中的問題:訴狀中寫錯被告名字或者名稱的,會產生何種法律后果?對此,我查閱了部分律師寫的文章,實務中主要有這么幾種處理方式。
一是要求補正,拒不補正或者補正后被告仍然不明確的,裁定不予受理。法律依據是民事訴訟法第122條和民訴法解釋第209條。其中,民事訴訟法第122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二)有明確的被告”;民訴法解釋第209條規定:“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等信息具體明確,足以使被告與他人相區別的,可以認定為有明確的被告。起訴狀列寫被告信息不足以認定明確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補正。原告補正后仍不能確定明確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這種方式主要發生在人民法院立案之前。
二是裁定駁回起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發現原告所列被告名稱或者姓名錯誤,可以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中的“有明確的被告”,因此適用民訴解釋第208條第三款“立案后發現不符合起訴條件或者屬于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情形的,裁定駁回起訴”作裁定駁回起訴處理。如果我們代理被告,則可以此抗辯。
三是法院向原告釋明,原告申請撤訴。與第二種處理方式相比,原告會損失訴訟費,但是原告可以比較快地再次提起訴訟。
四是法院要求原告補正,補正后繼續審理。現行法律及司法解釋并未規定,原告將被告姓名或者名稱寫錯的,法院應當作何處理。從便利當事人、提高審判效率角度出發,法院給原告一次機會也未嘗不可。
所以,作為原告的代理律師,我們一定要把被告的姓名和名稱寫準確,最好是在立案之前,從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確認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住址等信息,以及查詢自然人被告的戶籍信息。否則,圖一時省事,后續可能耗時耗力耗財,還可能發生不了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后果,得不償失。
02 行業資訊
2022年3月15日,山東高院發布山東法院消費者權益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實際上,不僅山東,最高院、廣東、天津等各地也紛紛發布涉消費者權益的典型案例,話說我們學習了各典型案例之后,能成為半個專家不?
03民法典學習
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條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與機動車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與機動車使用人承擔連帶責任。
保險人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04 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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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娓娓道來的訴說,有追憶,也有面對未來的熱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