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視野
塔特一心想當名人,不是一般的名人,而是在某一方面最偉大的人。他知道一個人不可能事事都最偉大,而是必須選定某種職業(yè)或技能。他已經(jīng)不可能在世界上身材最高,也不可能身材最矮,因為他中等身材。起初,他嘗試擁有世界上最長的褲子,便叫裁縫制作了一條長達三十米的褲子。他穿上長褲,試用兩天,但很不方便,褲子總要纏成一團,妨礙行走。他開始探索其他機會,他試驗多換領帶,每天六十次,在頻繁程度上超過一切人,卻沒有帶來絲毫榮耀。他又發(fā)奇想,要當比他年齡大的一切人之中的最年輕者,亦即,比他年輕的一切人之中的最為年長者。但他一開始宣講這個計劃,大多數(shù)人就無論如何也聽不懂他的意思。他又著手烤制世界上最大的甜面包圈。可這面包圈還沒烤完就已破碎,六星期的辛勞付諸東流。
現(xiàn)在他開始探索自己的全部才能。他決定當世界上最偉大的邋遢鬼,在衣服上弄滿污泥點。他練習快速穿針,想要以最快穿針引線專家馳名天下。后來他還指望成為最偉大的收拾床鋪能手、最佳拔瓶塞專家、最出色折斷火柴能工、名氣最大的擠牙膏巧匠。他還是一位最優(yōu)秀的點蠟燭強人,最偉大的摔碎盤子冠軍。盡管多才多藝,他的榮譽卻十分有限,僅博得三五個熟人的驚嘆。
失望之余,塔特去拜訪鄰近住宅的一個朋友,請求指點。他走了兩天兩夜才走到那座房屋,因為他還有另一項技能——世界上最緩慢的步行者。他說話也費時頗多,因為他早已決定充當世界上最偉大的結(jié)巴,每個字至少要用一個小時才能說出,甚至包括很短的名字。最后,他終于對朋友說明了心事,接著就請求指點:怎樣才能揚名天下。
朋友告訴他,這再簡單不過,必須有很多錢。凡是很有錢的人,都出名極快。
“當然,當然,當然,”塔特說(他重復了幾十遍,因為他是世界上重復“當然”這個詞最多的人),“可是,從什么地方能弄到很多錢呢?”
“哎呀,很簡單嘛,”那個朋友說,“得有名氣,名氣大的人都很容易弄到很多錢。”
“當然,”塔特承認,“可是怎樣才能成為名人呢?”
“哎呀,不是告訴你了嗎?得有很多錢嘛。”
塔特認識到,朋友的指點難能可貴,可是不知道如何付諸實踐。無論如何,他還是下定決心準備制作世界上最長的鉛筆和最大的胸針(重達四噸)。他還停止食用草莓,宣稱他是世界上食用草莓最少的人。
最后,塔特又明白一個道理:做世界上最壞的事也可以名聲大振。他學會了騎自行車在全世界騎得最壞。寫世界上最糟糕的詩歌,縫制世界上最丑陋的游泳褲。他在這個方向上努力之際,驀地發(fā)現(xiàn)一個光輝的思想——如果這個思想早早降臨他的腦際,倒的確可以免去許多辛勞。他決定當世界上最默默無聞的人士。為此目的,他必須離開所在的城市,前往一個絕對沒有人聽說過他這個人的城市。
他完成了計劃。有一天,塔特完全消失了。他之所以隱身,顯然是指望以此獲得世界上最為默默無聞之人士的大名。他消失之后,一連數(shù)日,朋友們就猜想著他又有什么新情況。數(shù)日后也就把他忘記了,而塔特也正好達到目的。他成了世界最為無名的人。現(xiàn)在誰也不知道他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