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拇指愛上你的拇指-情感
等待是愛情最好的發酵劑。
我固執地相信,最初的情書是由一個詩人來寫的。用的是一枝鵝毛筆,他的開頭應該是這樣的:“……風從遠處吹來,一個人走在河邊,河水打濕了我的褲腳,月光的小蹄子踩著了樹葉,有一片,啊,不,兩片樹葉,被踩了下來。你不來,今晚的月兒還亮給誰看……”我仿佛看到他在秋夜的露水里,瑟瑟發抖的樣子,心上人還沒有來,他就把鵝毛筆蘸在水里,一遍又一遍地書寫,用的是河灘這片散發著泥土馨香的稿紙。
現在是e時代,據說,e時代的標志之一,就是無紙辦公——當然也無紙辦私——給親愛的人寫信,鼠標一點,上網即可發電子郵件也。而親愛的,也可在第一時間,在另一臺電腦屏幕前,收到這一顆怦怦亂跳的心也。從早晨到夜晚,兩顆心啊,越跳越近,不知東方之既白,不知上網費越來越貴——用完了月亮這枚銀幣,再用太陽這枚金幣。只是,我不明白,整日泡在電腦上,發伊妹兒、Q來Q去的,與其說這是兩個人在談情說愛,不如說是一臺電腦與另一臺電腦在竊竊私語。
我懷念用鵝毛筆寫情書的時代,但于現代人而言,用鵝毛筆實在有些強求,退而求其次,我只能懷念用鋼筆寫情書的時代。我曾是情書的狂熱愛好者——不是收藏別人的情書,而是自己身體力行地參與其中。十多年前,我曾在一個冬日的下午,逆著刺骨的西北風,費力地蹬著自行車,到20里外的單位去取一只從3000公里外飛來的青鳥——盡管后來,我和伊分手了,盡管那些“青鳥”都變成了“鼻青臉腫的鳥”,被我在一個值夜班的時辰,付之一炬:沒有人看到我流淚的樣子,包括這些扇著翅膀的火鳳凰。
我曾親眼目睹一個同事收到情書的樣子:他把信舉在手里,半天不敢動,仿佛手一松那封信會振翅而飛似的。他的心情好不容易平靜下來,只見他用薄薄的刀片,把信的封口,一點兒一點兒地挑開。甚至不敢抽取信瓤……終于,他抽出來,他一個人躲到門外去了,像一個貪婪的孩子,一個字一個字地讀。他看信的時候,我知道,他是最最幸福的人。就是因為有了這漫長而又痛苦的等待,那幾張普通的信紙,讓愛情長出了綠葉。
寫在紙上的情書,讓愛,變得具體,白紙黑字,一如鋪在河床上的鵝卵石。過了多少歲月都不會被風蝕掉的。現在,我們不寫情書了——更準確的說法是,我們不在紙上寫情書了,是不是怕分手的那一天,給對方留下什么口實?這些情書會不會成為感情的軟肋?相比較而言,發電子郵件的好處就顯而易見了,再也不必等待不說,還可以隨時格式化,一場感情的大雪不管下得多大,因為是下在互聯網上的,所以,也就大雪無痕了。忘記你,比忘記一個電子郵件的密碼更容易。不再愛你,也只不過意味著不再往你的信箱里發郵件而已。
前兩天,又聽人說,現在連伊妹兒也懶得發了,新新人類的情書,更多的變成了手機短信。說愛你、說你是我的唯一、說心痛得不行、說傷悲得不能自已……一切都交給了大拇指。也許我們根本就沒有愛過——倘若硬要說愛的話,只能是我的大拇指,曾經,一不小心愛上了你的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