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學生實習是否可以簽勞動合同?
相信大家對實習
或多或少
都存在著一些疑問
這次
我們法律診所為大家帶來了
有關實習的問題
為大家答疑解惑!
小明是2021屆畢業大學生,今年(2020年7月份)學校要求畢業頂崗實習,但是學校合作單位小明并不想去,想自己出去找工作。但他不想簽署實習協議,因為小明本人很缺錢,簽署實習協議以后工資會非常低。在這種情況下,小明提出了他的問題:
這種情況下可不可以簽署一年的勞動協議?
大學在校生滿足一定條件后是可以簽署勞動合同的,但是要在學生畢業之后,戶口從學校集體戶中轉出,才能符合辦理我國城鎮職工社保條件,用人單位才可以為其繳納社保。高校集體戶口并不符合辦理我國城鎮職工社保的條件,所以即便用人單位拿著在校生的相關資料去社保局,也會被告知無法辦理的。除非是較為特殊的情況,小明沒有將戶口遷入同一城市的高校集體戶,才有可能突破這一限制。
如果簽訂了一年勞動合同干了半年中途想辭職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簽署了一年期的勞動合同以后,如果過了半年要離職,只需要提前一個月書面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就可以在一個月后離職,不需要支付任何違約金。
簽署勞動協議購買五險后,如果我想把學歷提升一個檔次,辭職了,會不會對我報考學校有影響?
不會
溫馨提示WARM
在校大學生是可以簽署正式勞動合同的,網上很多人說不可以其實是錯誤的。網上很多人甚至這里面還有律師都在講,在校大學生無法簽署正式勞動合同,只能簽實習協議。原因是不具備勞動主體資格。然后還會拿出法律依據:1995年的勞動部關于印發《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的第12條:“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既然是勤工儉學,當然就不可能建立正式勞動關系,簽署勞動合同。
但實踐中,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雖然絕大多數的在校生都是以社會實踐或者實習的方式在校外做一些勤工儉學。但其實也有很多大學在校生利用大四課業負擔較輕,寫論文的時間非常靈活的特點,按照正常的勞動時間向用人單位提供了勞動,并且用人單位也是按照正常員工的方式對其進行用工管理,按月發放勞動報酬。這幾個條件一旦具備,無論是從理論上還是從客觀情況來看,都已經視為學生具備了勞動主體的資格,與用人單位建立了正式的勞動關系。
負責地說,在校大學生是可以建立勞動關系,簽署勞動合同的。在校生只能算是實習或者勞務關系的觀點是片面的。
不過,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大學在校生即使建立了正式勞動關系,99%的情況下卻無法要求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社保和公積金。
原因是我國高校在新生入學時按規定會要求學生將戶口轉入學校的集體戶口名下。新生憑入學通知書、身份證、戶口遷移證等資料辦理入戶手續,擁有了高校所在地的集體戶口。高校集體戶口并不符合辦理我國城鎮職工社保的條件,所以即便用人單位拿著在校生的相關資料去社保局,也會被告知無法辦理的。除非是較為特殊的情況,該學生沒有將戶口遷入同一城市的高校集體戶,才有可能突破這一限制。
最后
以上是法律診所對在校大學生的實習所存在的一些問題做出的法律解答。相信大家對簽訂實習勞動合同也有了一定的理解,希望大家以后在實習或兼職中有疑問都可以來咨詢法律診所。法律診所為大家提供免費而又專業的解答。
圖文編排:諶晶琳
圖文審核:蘇怡敏
指導老師:李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