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同意離婚答辯狀新專業模板(1).d
合同編號: 合同封面簽訂地點:簽訂日期:年 月 日女方不同意離婚答辯狀怎么寫不同意離婚答辯狀答辯人:A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漢族,X單位職工,住X街X巷X號X號樓X單元X層。電話: 被答辯人:B某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漢族,X單位職工,住X宿舍X號樓。電話:答辯人因與原告B某某離婚糾紛一案,現答辯如下:(一)、雙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雙方撫養教育,答辯人不同意離婚。被答辯人所訴關于夫妻雙方在辦理結婚登記前后,雙方性格不合,爭吵不斷的情況與實際不符;所訴答辯人在被答辯人懷孕后經常不回家的情況與實際不符;所訴答辯人在孩子出生后,與被答辯人仍爭吵不斷,對孩子不管不顧只象征性的每月交給孩子部分生活費的情況與實際不符;所訴2008年至今,答辯人偶爾回家,未回家居住,與被答辯人分居達3年的情況與實際不符。具體實際情況如下: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雙方某某年相識戀愛,經過幾年的相互了解和慎重考慮,兩人于年結婚,婚后感情很好,兩人相互鼓勵,共同進步,在各自的事業上都取得了較大的發展。婚后,兩人不僅在事業上獲得了大豐收,某某年某某月還生下了一名健康、可愛的兒子C某某。
從這個孩子的名字就可以看出夫妻感情非常深厚。答辯人是一名普通工人。由于工作關系經常戶外作業。這些情況在與被答辯人認識開始就沒有隱瞞。被答辯人也支持答辯人的工作。今年答辯人被單位予以獎勵并提拔。自兩人結婚后,答辯人的工資存折就由被答辯人保管,每月工資由被答辯人領取。然而被答辯人全然不念夫妻之情和答辯人的犧牲,違背夫妻間相互忠實的法定義務,先后與名叫某某與某某的男人發生不正當的男女關系,使答辯人長期忍受了令人難以想象的痛苦和屈辱。考慮到這里面也有第三者不道德使然,不完全是被答辯人的過錯,更加考慮到兒子現在年紀還小,這么早就雙親離異,得不到健全家庭的溫暖,絕對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必然會造成兒子童年的人間悲劇,答辯人多次找被答辯人談心,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并原諒了被答辯人的錯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條、第八條之規定、且并無《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之情形,并不符1989年11月21日公布《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所規定的情況。故答辯人認為雙方婚前基礎牢固、婚后感情和睦、兩人的感情還沒有完全破裂、還有和好的可能,答辯人不同意與被答辯人離婚,為了維護家庭的穩定和保護兒童的合法權益請法庭駁回被答辯人的離婚訴訟請求。
(二)、如果被答辯人鬼迷心竅、執迷不悟,答辯人也只能無可奈何同意離婚,但是離婚的過錯責任全部在原告。根據《憲法》第五條、十三條之規定,《婚姻法》第十七條、十九條、四十一條、四十七條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3條第四款、第7條、第11條第一款之規定,2003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答辯人要求人民法院充分保護答辯人合法權益,依法作出支持答辯人如下請求的公正判決。具體答辯要求:一、婚生兒子C某某應由答辯人撫養。,原告承擔扶養費和教育費,一次性給付答辯人婚生兒子C某某撫育費萬元(某元×30%×12月×13年=某元)。二、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答辯人同意按法律規定依法進行分割。1、結婚后夫妻共同購置房屋一處,面積平米,市場價值X萬元,房屋歸我所有,我支付原告一半的房款計X萬元。2、銀行存款為夫妻共同財產,存款數額的一半歸我所有。鑒于原告有轉移財產的可能性,我申請法院調取婚后原告B某某在銀行的存款記錄。3、其他家庭共同財產約一萬余元,因房屋主張歸我所有,這些財產也歸我所有,由我支付五千元給原告。
4、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負擔。為改善生活環境,我先后兩次借款一萬元,用于做生意,但均已賠掉。這些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由雙方共同負擔。(三)、被答辯人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以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由于被答辯人與數名男人關系曖昧,不知收斂,并多次到答辯人單位、親戚家里吵鬧,并無中生有,捏造事實,侮辱誹謗答辯人。雖然,答辯人極力退避,但讓被答辯人在親戚、朋友、同事面前顏面盡失,忍受了令人難以想象的痛苦和屈辱,身心受盡摧殘,嚴重影響答辯人的日常生活與工作。請求法院判決被答辯人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公開賠禮道歉的民事侵權責任。并賠付答辯人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共計10.5310萬元,且負擔相應訴訟費用、誤工費、咨詢費、交通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共計13.6312萬元。此致XXX人民法院答辯人:A某某XXXX年X月附:答辯狀副本2份。證據材料1份。以下內容可在閱讀后自行刪除。聲明:1.本合同文本及具體條款,不是標準及最終法律文本,僅供參考。2.本文本不能作為您的決定或行為的支持依據,使用前應根據實際情況對具體內容進行更改。如不能確定,建議咨詢相關律師。3.文書中需填寫的內容應在電腦上填寫完畢后再打印出來,除簽名外不應手填。
法律知識之無效合同: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然成立,但因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社會公共利益而無效。可見,無效合同是已經成立的、欠缺生效要件的、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無效合同自始無效,但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確認合同無效的條件:1、訂立合同內容不合法,表現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無效;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以合法形掩蓋非法目的合同,無效;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無效。但有兩例外:事后經權利人追認的,有效;事后取得處分權的,有效。2、意思表示不真實,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無效。3、訂立合同主體不合格,表現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認的,該合同無效,但有例外:純獲利益的合同和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需追認,合同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對人有過失而成立的合同,該合同無效;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且相對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該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