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A到Z暢談美國流行文化:Charley horse
在美國生活的時候認識了一對朋友,夫妻兩個 都是護士。因為經常跟他們打交道,我學到了不少有用的醫學名 詞。
如果你看過美國一些以醫院為背景的電視劇,比如已經熱播 了14年的ER (《急診室的故事》)和目前十分流行的House MD .(《豪斯醫生)))等,你肯定知道專業的醫學術語跟天書沒什么兩樣 。好就好在我這兩位朋友是護士,不像醫生那樣總愛用一串串的 專業術語,所以跟著他們,我清楚了什么是普通人也需要掌握的 東西。
或者說,什么是英語為母語者在沒有醫學專業的背景下也應 該能聽懂的東西。 這當中有一個我以前不知道的名詞,就是 Charley horse(也可以寫成Charley horse)它其 實等于cramp,即抽筋,是比較口語化的說法,牛 津英語詞典明確指出,其是沒是英語,最早出現在 19世紀80年代,指人的腿部抽筋的活動現象,韋氏 國際詞典則推測可能是因為其年歲已高留為家用的 名字,所以Charley horse就跟‘瘸'扯上了關系, 進而表示抽筋(因為腿抽筋的時候就如同瘸了腿一樣)。
雖然Merriam- Webster分Inter77ational Dictionary -向有崇高的地位,但很多語言學家還是不同意它的推測,認為 Charley horse 是來源于美國棒球界的俚語。其中一個相當流行的 說法是:19 世紀80年代末期,芝加哥體育館地勤人員使用的一 匹瘸馬就叫 Charley。
很自然的,他們把因為腿抽筋而不能比 賽的球員比喻成 “Charley the Horse”。時間一長,Charley horse就跟“抽筋”劃上了等號。 不過,被人信奉最多的還是這個理論: Charley horse來源于著名的棒球投手Charles Gardner Radboum(他曾 經入選美國的棒球名人堂)。Charles的外號叫Old Hoss。在某次 比賽的過程中,他的腿部突然出現抽筋,于是他只好退出比賽,一 跛一跛地離開球場。
一位隊友問了他一句:“VVhat's matter. Charley hosss” 他就如實回答,說自己抽筋了。從此,Charley Hoss 的代名詞。由于Hoss和horse發音相同,Charley 演變為Charley horse.流傳至今。些地方的人不 發r音,相對比較接近英式的讀法,但hoss里的o 和horse里的or還是不一樣的,前者的嘴形要大得 多。所以,從 Charley Hoss跳到Charley horse實在是牽強了一 點。 說到這里,不得不提lame這個詞。
前面講到了 “瘸”,它對應的英語單詞就是Iame。而剛剛又講到了“牽強, 站不住腳”,它對應的英語單詞也是lame。關于Charley horse 來源的各種不同猜測,最后居然都跟lame扯上關系,不知道算不算 是一種有趣的“殊途同歸”呢? 在lame的這兩種意思里,“瘸”是本義,“牽 強,站不住腳” 是引申義。由引申義又進一步衍生出lame的俚語用 法:stupid, ridiculous,laughable, bad(愚蠢、荒唐、可笑 、差勁)。它在日常對話中的使用頻率極高,遠遠超過本義和引申義。
各 舉一例如下: 本義: The accident has left me with permanent Iameness.( 那次事故讓我永遠不能直立走路了。) 引申義: Andrea:Sorry,Iam late,I couldn't get a cab.(抱歉我遲到了。打不到的。) Linda: What a lame excuse! You can take the subway. and you know it's much faster.(這個 理由也太牽強了吧,你可以坐地鐵呀,你知道那樣要快得多。)
俚語用法: Sophia: So,what do you think of this butterlfy tattoo?(你覺得這蝴蝶文身怎么樣?) Carl: Onc word--lame.(一言以箴言之,實 在不怎么樣) 需要強調的是,lame的本義現在已經有停止使 用的跡象。“瘸、跛”更多用limping來代替。
在美國生活的時候認識了一對朋友,夫妻兩個 都是護士。因為經常跟他們打交道,我學到了不少有用的醫學名 詞。
如果你看過美國一些以醫院為背景的電視劇,比如已經熱播 了14年的ER (《急診室的故事》)和目前十分流行的House MD .(《豪斯醫生)))等,你肯定知道專業的醫學術語跟天書沒什么兩樣 。好就好在我這兩位朋友是護士,不像醫生那樣總愛用一串串的 專業術語,所以跟著他們,我清楚了什么是普通人也需要掌握的 東西。
或者說,什么是英語為母語者在沒有醫學專業的背景下也應 該能聽懂的東西。 這當中有一個我以前不知道的名詞,就是 Charley horse(也可以寫成Charley horse)它其 實等于cramp,即抽筋,是比較口語化的說法,牛 津英語詞典明確指出,其是沒是英語,最早出現在 19世紀80年代,指人的腿部抽筋的活動現象,韋氏 國際詞典則推測可能是因為其年歲已高留為家用的 名字,所以Charley horse就跟‘瘸'扯上了關系, 進而表示抽筋(因為腿抽筋的時候就如同瘸了腿一樣)。
雖然Merriam- Webster分Inter77ational Dictionary -向有崇高的地位,但很多語言學家還是不同意它的推測,認為 Charley horse 是來源于美國棒球界的俚語。其中一個相當流行的 說法是:19 世紀80年代末期,芝加哥體育館地勤人員使用的一 匹瘸馬就叫 Charley。
很自然的,他們把因為腿抽筋而不能比 賽的球員比喻成 “Charley the Horse”。時間一長,Charley horse就跟“抽筋”劃上了等號。 不過,被人信奉最多的還是這個理論: Charley horse來源于著名的棒球投手Charles Gardner Radboum(他曾 經入選美國的棒球名人堂)。Charles的外號叫Old Hoss。在某次 比賽的過程中,他的腿部突然出現抽筋,于是他只好退出比賽,一 跛一跛地離開球場。
一位隊友問了他一句:“VVhat's matter. Charley hosss” 他就如實回答,說自己抽筋了。從此,Charley Hoss 的代名詞。由于Hoss和horse發音相同,Charley 演變為Charley horse.流傳至今。些地方的人不 發r音,相對比較接近英式的讀法,但hoss里的o 和horse里的or還是不一樣的,前者的嘴形要大得 多。所以,從 Charley Hoss跳到Charley horse實在是牽強了一 點。 說到這里,不得不提lame這個詞。
前面講到了 “瘸”,它對應的英語單詞就是Iame。而剛剛又講到了“牽強, 站不住腳”,它對應的英語單詞也是lame。關于Charley horse 來源的各種不同猜測,最后居然都跟lame扯上關系,不知道算不算 是一種有趣的“殊途同歸”呢? 在lame的這兩種意思里,“瘸”是本義,“牽 強,站不住腳” 是引申義。由引申義又進一步衍生出lame的俚語用 法:stupid, ridiculous,laughable, bad(愚蠢、荒唐、可笑 、差勁)。它在日常對話中的使用頻率極高,遠遠超過本義和引申義。
各 舉一例如下: 本義: The accident has left me with permanent Iameness.( 那次事故讓我永遠不能直立走路了。) 引申義: Andrea:Sorry,Iam late,I couldn't get a cab.(抱歉我遲到了。打不到的。) Linda: What a lame excuse! You can take the subway. and you know it's much faster.(這個 理由也太牽強了吧,你可以坐地鐵呀,你知道那樣要快得多。)
俚語用法: Sophia: So,what do you think of this butterlfy tattoo?(你覺得這蝴蝶文身怎么樣?) Carl: Onc word--lame.(一言以箴言之,實 在不怎么樣) 需要強調的是,lame的本義現在已經有停止使 用的跡象。“瘸、跛”更多用limping來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