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提前簽約后“毀約”問題多
樂加樂英語提示:小升初提前簽約后毀約問題多
提前考試提前簽約使許多家長反悔
開學已經四周了,今年的小升初原本應該畫上句號,但仍有一小部分家長還在四處奔走,他們因為毀約到現在還沒有退還學費。這些家長的經歷牽扯出廣州小升初的一個重要話題:毀約。據了解,今年因為有學校提前考試和外國語學校考試時間的調整,發生毀約現象的家長尤其多。
5月交的錢,現在還沒退
上周末,王媽媽電話報料,她的小孩4月30日參加了中大附中的考試,被錄取后,于5月1日交納了13000元的學費。后來,王媽媽又讓小孩參加了廣州外國語學校的考試,也被錄取。由于廣州外國語學校是公辦學校,名氣大,王媽媽決定放棄中大附中的學位,選擇廣州外國語學校。據王媽媽講,類似她這樣的情況的家長,有60多位。
毀約之后,一系列的怪現象便出現了。首先是學校一直拖到9月22日還沒有退還學費。其次是學校把退費當兒戲,先是說要扣5000元,后家長到物價局等反映情況后,扣費變得五花八門,有的家長說扣2200元,有的說扣1000元,還有的說扣10%,王媽媽接到學校電話,說扣1900元。現在,家長們成立了一個QQ群,決定維權。
家長毀約 不得已而為之
小升初學生參加2~3場考試是很正常的現象,如果有2所以上的學校同時錄取了你,那么接下來就要面臨放棄或者毀約,通常,實力較弱的學校成為首先放棄的對象,而最先錄取的學校往往是毀約率較高的學校,有時,學生家長對某所學校有偏好,也會放棄實力更強的學校。在本報舉辦的我們家的小升初經歷征文比賽中,有多位家長講到了放棄或毀約的經歷。
譚媽媽的女兒今年參加三場考試,分別是中大附中、黃岡中學廣州學校和育才實驗。中大附中最先考試,最先錄取,譚媽媽本想讓女兒早點下車,但女兒堅持要考育才實驗。于是,不得不放棄中大附中,中間還客串了一下黃岡中學廣州學校的考試,還獲得35000元的獎學金,但也放棄了,最后被育才實驗錄取。
余同學也參加了三場考試,分別是中大附中、天河外國語和廣州外國語,并且也被三所學校錄取了,甚至還考上廣州外國語學校的外交班,但由于上學遠近的原因,余同學最后選擇了離家最近的天河外國語學校。
并不是所有學生都會毀約,鄺同學就屬于遵守合約的人。鄺同學因為六年級上學期全級考試名列第五,今年小升初獲得了推薦機會,他選擇了97中,并與97中簽訂合約,承諾不再參加其他學校組織的考試。鄺媽媽其實想讓孩子去考6中、5中和南武,但鄺同學認為,做人要有誠信,既然和97中學簽訂了合約,就要信守承諾。
提前考試導致毀約率升高
雖然教育局規定小升初考試要在小學畢業考之后,但今年仍有三四所民校提前組織考試,提前簽約錄取。其中,中大附中考試最早,其后有廣大附中、省實天河等考試。
提前考試有一大好處是爭奪更多優質生源,但隨之而來的是需要冒更大的風險,錄取的尖子生毀約率很高。業內人士分析,毀約率高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因為提前考試,家長報考心態尚不理性,多數是抱著多爭取一次機會,還有的是抱著練練手而去的,反正考上了是白撿,考不上也不會有損失,所以,提前考試的人氣很旺,但后面的毀約率很高,尤其是二三梯隊的學校提前考試,沒有任何便宜可占。二是學校與家長簽訂的是單方面的合約,要求學生家長承諾不再參加其他學校組織的考試,但這種合約在多大程度上有效,尤其是公辦學校的合法是否合法,仍存在問題。事實上,在孩子的前途面前,任何一所更好的學校比任何一紙合約都更具誘惑力,少數家長寧愿破費幾萬元擇校費,也會毫無顧慮地投入更好學校的懷抱。
外語類學校考試撞期也有影響
小升初毀約率升高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今年考試時間的調整,尤其是外國語類學校被安排到小學畢業考之后,許多公辦學校的擇校考也被安排在6月底,這樣一來,原先的招生格局被打破了。
原先的招生格局是怎樣的呢?家長在5月先參加外國語類考試,有了結果之后,再選擇參加民校考試,最后是電腦派位,縱然民校之間有放棄與毀約現象,或者電腦派位進了重點中學而發生毀約現象,但畢竟人數很少。
現在,部分民校提前考試,外國語學校和公辦學校擇校考推后考試,招生格局被打破。一些學生家長縱然在4~5月提前簽約,也會繼續參加6月底的外國語學校和公辦學校考試,一旦考上,毀約的幾率隨之增加。
毀約引發退費糾紛
家長毀約,意味著學校需要補錄,今年補錄的現象很頻繁,有的學校連續補錄多次,甚至某些熱門的民校在8月中旬還在悄悄補錄。為了防止毀約的大面積出現,學校也想盡辦法,最常見的辦法就是扣壓家長預先交納的學費和雜費。據了解,廣州第一梯隊的民校,多數在家長毀約時,會全額退款。尤其是學生考上民校后,又電腦派位進入民校所屬的公辦母校,民校退費是理所當然的事,也常常會寫入招生簡章。
家長毀約時,該如何退費?記者查閱了《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教育廳關于規范我省民辦中小學校教育收費管理的通知》,相關條款規定,受教育者注冊繳費后未入讀的,辦學單位應退還所繳學雜費、住宿費的90%;入讀時間未滿一個月的退還70%;入讀時間滿一個月(含一個月)不滿二個月的退還50%;入讀時間滿二個月(含二個月)不滿三個月的退還30%;入讀時間滿三個月(含三個月)的,所繳學雜費、住宿費不予清退。但有家長認為,家長與學校簽訂的合約多數在5~6月間,并不是正式的注冊繳費,所繳費用也不是學雜費和住宿費,其實是預訂學位的費用,當發生毀約時,學費也應全額退還。而記者了解,目前廣州各民校有關毀約退費的做法各不相同,都是私底下悄悄進行,但全額退還是多數學校的通用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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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加樂英語小學六年級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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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考試提前簽約使許多家長反悔
開學已經四周了,今年的小升初原本應該畫上句號,但仍有一小部分家長還在四處奔走,他們因為毀約到現在還沒有退還學費。這些家長的經歷牽扯出廣州小升初的一個重要話題:毀約。據了解,今年因為有學校提前考試和外國語學校考試時間的調整,發生毀約現象的家長尤其多。
5月交的錢,現在還沒退
上周末,王媽媽電話報料,她的小孩4月30日參加了中大附中的考試,被錄取后,于5月1日交納了13000元的學費。后來,王媽媽又讓小孩參加了廣州外國語學校的考試,也被錄取。由于廣州外國語學校是公辦學校,名氣大,王媽媽決定放棄中大附中的學位,選擇廣州外國語學校。據王媽媽講,類似她這樣的情況的家長,有60多位。
毀約之后,一系列的怪現象便出現了。首先是學校一直拖到9月22日還沒有退還學費。其次是學校把退費當兒戲,先是說要扣5000元,后家長到物價局等反映情況后,扣費變得五花八門,有的家長說扣2200元,有的說扣1000元,還有的說扣10%,王媽媽接到學校電話,說扣1900元。現在,家長們成立了一個QQ群,決定維權。
家長毀約 不得已而為之
小升初學生參加2~3場考試是很正常的現象,如果有2所以上的學校同時錄取了你,那么接下來就要面臨放棄或者毀約,通常,實力較弱的學校成為首先放棄的對象,而最先錄取的學校往往是毀約率較高的學校,有時,學生家長對某所學校有偏好,也會放棄實力更強的學校。在本報舉辦的我們家的小升初經歷征文比賽中,有多位家長講到了放棄或毀約的經歷。
譚媽媽的女兒今年參加三場考試,分別是中大附中、黃岡中學廣州學校和育才實驗。中大附中最先考試,最先錄取,譚媽媽本想讓女兒早點下車,但女兒堅持要考育才實驗。于是,不得不放棄中大附中,中間還客串了一下黃岡中學廣州學校的考試,還獲得35000元的獎學金,但也放棄了,最后被育才實驗錄取。
余同學也參加了三場考試,分別是中大附中、天河外國語和廣州外國語,并且也被三所學校錄取了,甚至還考上廣州外國語學校的外交班,但由于上學遠近的原因,余同學最后選擇了離家最近的天河外國語學校。
并不是所有學生都會毀約,鄺同學就屬于遵守合約的人。鄺同學因為六年級上學期全級考試名列第五,今年小升初獲得了推薦機會,他選擇了97中,并與97中簽訂合約,承諾不再參加其他學校組織的考試。鄺媽媽其實想讓孩子去考6中、5中和南武,但鄺同學認為,做人要有誠信,既然和97中學簽訂了合約,就要信守承諾。
提前考試導致毀約率升高
雖然教育局規定小升初考試要在小學畢業考之后,但今年仍有三四所民校提前組織考試,提前簽約錄取。其中,中大附中考試最早,其后有廣大附中、省實天河等考試。
提前考試有一大好處是爭奪更多優質生源,但隨之而來的是需要冒更大的風險,錄取的尖子生毀約率很高。業內人士分析,毀約率高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因為提前考試,家長報考心態尚不理性,多數是抱著多爭取一次機會,還有的是抱著練練手而去的,反正考上了是白撿,考不上也不會有損失,所以,提前考試的人氣很旺,但后面的毀約率很高,尤其是二三梯隊的學校提前考試,沒有任何便宜可占。二是學校與家長簽訂的是單方面的合約,要求學生家長承諾不再參加其他學校組織的考試,但這種合約在多大程度上有效,尤其是公辦學校的合法是否合法,仍存在問題。事實上,在孩子的前途面前,任何一所更好的學校比任何一紙合約都更具誘惑力,少數家長寧愿破費幾萬元擇校費,也會毫無顧慮地投入更好學校的懷抱。
外語類學校考試撞期也有影響
小升初毀約率升高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今年考試時間的調整,尤其是外國語類學校被安排到小學畢業考之后,許多公辦學校的擇校考也被安排在6月底,這樣一來,原先的招生格局被打破了。
原先的招生格局是怎樣的呢?家長在5月先參加外國語類考試,有了結果之后,再選擇參加民校考試,最后是電腦派位,縱然民校之間有放棄與毀約現象,或者電腦派位進了重點中學而發生毀約現象,但畢竟人數很少。
現在,部分民校提前考試,外國語學校和公辦學校擇校考推后考試,招生格局被打破。一些學生家長縱然在4~5月提前簽約,也會繼續參加6月底的外國語學校和公辦學校考試,一旦考上,毀約的幾率隨之增加。
毀約引發退費糾紛
家長毀約,意味著學校需要補錄,今年補錄的現象很頻繁,有的學校連續補錄多次,甚至某些熱門的民校在8月中旬還在悄悄補錄。為了防止毀約的大面積出現,學校也想盡辦法,最常見的辦法就是扣壓家長預先交納的學費和雜費。據了解,廣州第一梯隊的民校,多數在家長毀約時,會全額退款。尤其是學生考上民校后,又電腦派位進入民校所屬的公辦母校,民校退費是理所當然的事,也常常會寫入招生簡章。
家長毀約時,該如何退費?記者查閱了《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教育廳關于規范我省民辦中小學校教育收費管理的通知》,相關條款規定,受教育者注冊繳費后未入讀的,辦學單位應退還所繳學雜費、住宿費的90%;入讀時間未滿一個月的退還70%;入讀時間滿一個月(含一個月)不滿二個月的退還50%;入讀時間滿二個月(含二個月)不滿三個月的退還30%;入讀時間滿三個月(含三個月)的,所繳學雜費、住宿費不予清退。但有家長認為,家長與學校簽訂的合約多數在5~6月間,并不是正式的注冊繳費,所繳費用也不是學雜費和住宿費,其實是預訂學位的費用,當發生毀約時,學費也應全額退還。而記者了解,目前廣州各民校有關毀約退費的做法各不相同,都是私底下悄悄進行,但全額退還是多數學校的通用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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