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要上天堂-生活
假如我要上天堂,穿什么“衣服”呢?“衣服”,不指我遺體火化時的衣服,指我上天堂時具有的形態面貌。如果是現在的這副面貌,鍾書、圓圓(編者注:楊絳先生之女錢瑗的小名)會認得,可是我爸爸媽媽肯定不認得了。
我媽媽很年輕,六十歲還欠兩三個月。我爸也只有六十七歲。我若自己聲明我是阿季(編者注:楊絳原名楊季康),媽媽會驚奇說:“阿季嗎?沒一絲影兒了。”我離開媽媽出國時,只二十四歲。媽媽會笑說:“你倒比我老了!”爸爸和我分別時,我只三十三歲,爸爸會詫異說:“阿季老成這副模樣,爸爸都要叫你娘了。”
我十五六歲,大概是生平最好看的時候,是一個很清秀的小姑娘。我愿意穿我最美的“衣服”上天堂,就是帶著我十五、六歲的形態面貌上天。爸爸媽媽當然喜歡,可是鍾書、圓圓都不會認得我,都不肯認我。鍾書決不敢把這個清秀的小姑娘當作老伴;圓圓也只會把我看作她的孫女兒。
假如人死了,靈魂還保持生前的面貌,美人也罷了,不美的人,永遠那副模樣,自己也會嫌,還不如《聊齋》里那個畫皮的妖精,能每夜把自己畫得更美些。可是任意變樣兒,親人不復相識,只好做孤鬼了。
親人去世,要夢中相見也不能。但親人去世多年后,就能常常夢見。我孤獨一人已近十年,夢里經常和親人在一起。但是在夢中,我從未見過他們的面貌和他們的衣服,只知道是他們,感覺到是他們。我常想,甩掉了肉體,靈魂彼此間都是認識的,而且是熟識的、永遠不變的,就像夢里相見時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