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虧不是大象-幽默故事
故事發生在通信落后的年代,地點市。
城市快運公司的代理人先生倚在柜臺的一側,揮舞著拳頭。B先生憤怒地瞪大雙眼,一副不甘示弱的樣子。他們的爭論已經趨于白熱化,矛盾的焦點是柜臺上的一只木箱子里的兩只啃著萵苣葉的荷蘭豬。這種豬,體型只有老鼠那么大,但繁殖速度快,是名副其實的袖珍型寵物。
“你是愿意——”先生喊道,“花錢把他們取走,還是扔在這兒不管?先生,規矩就是規矩,我不想破壞。”
“你這個傻瓜!”B先生一邊把薄薄的制度手冊摔在柜臺上,一邊說,“難道你連這些條文都讀不懂嗎?寵物,家養,從F市到市,如果放入木箱內運輸,每只收費25元。”他氣呼呼地踱著步,“明白嗎?我只需支付你50元!”
先生撿起手冊快速翻到第64頁,以怪異的語調反駁道:“這兒有項規定,當代理人對運輸費率存在疑問時,他應該按最高費率收取。取貨人如果覺得費用收多了,可以提出索賠。先生,它們或許是寵物,或許是家養的,但是,它們一定是豬。這兒規定,豬,從F市到市,每只收費30元!”
B先生使勁地搖著頭:“胡說,十足的胡說!那指的是普通豬,不包括荷蘭豬!”“豬就是豬!”先生堅定地說道。
B先生搖著手臂說:“簡直是敲詐!我要去找你們的老板。這些豬先擱在這兒,它們若損傷了半根毫毛,我會去法院告你的!”B先生轉身離開,“砰”地關上門。
先生為自己堅守了職責而沾沾自喜,而B先生馬上給貨運公司的老板寫了封信。幾個星期后得到的答復是,所有因多收費提出的索賠應該聯系索賠部門。B先生在索賠部門得到的答復是:經查證,代理人先生并沒有收取費用,因此B先生應該求助物價部門。B先生又寫信給物價部門,并從《大百科全書》中摘錄了荷蘭豬不屬于豬的材料。
物價部門的主管犯難了,荷蘭豬和普通豬是不是同一種類呢?于是,主管又給這方面的權威教授寫了封信。此時,先生那里的荷蘭豬已經繁殖到8只,個個吃嘛嘛香。
事不湊巧,教授正在野外搜集動物樣本,他的妻子費了幾個月才在一片茂密的森林里找到他。這時,老板、主管、B先生都把這件事給忘了,只有先生苦不堪言。荷蘭豬已經發展到32只,他寫信詢問物價部門該如何處理。答復是:“不要賣!這不是你的財產!問題解決后再說吧!”
那些荷蘭豬需要更大的空間,于是先生在辦公室搭了個豬圈。又過了幾個月,荷蘭豬已發展到160只,他快發瘋了!他又一次寫信給物價部門,答復仍是不準賣。又過了幾個月,貨運公司的老板接到了教授的來信,終于知道荷蘭豬和普通豬不是同一物種,物價部門決定每只收取運費25元。
此時,先生不斷給公司寫信,說荷蘭豬已發展為800只,吃了650元錢的白菜葉,而且還正以幾何級數瘋狂增長。貨運公司回信說,挑兩只給B先生,收取50元運費。先生一路狂奔到B先生家,但是B先生早已搬家。他找遍大街小巷,無果而返。在此期間,又有26只荷蘭豬寶寶誕生了。
最終貨運公司總部作出指示:把荷蘭豬運往F市的總部。不久又指示說,不要運了,總部已滿。
又經過幾個星期,先生才疲憊不堪地擺脫掉了所有的荷蘭豬。他擦了擦額頭的汗,興奮地說:“總算還不錯!幸虧這些荷蘭豬不是大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