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門銷煙鮮為人知的細節-熱讀
虎門銷煙是指中國清朝政府委任欽差大臣林則徐在廣東虎門集中銷毀鴉片的歷史事件。此事后來成為第一次鴉片戰爭的導火線,《南京條約》也是那次戰爭時清政府簽訂的。
虎門銷煙成為打擊毒品的歷史事件。虎門銷煙開始的6月3日,民國時被定為不放假的禁煙節,而銷煙結束翌日即6月26日也正好是國際禁毒日。
關于虎門銷煙,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保存了大量的清代檔案史料,這批珍貴的資料里記錄了一些鮮為人知的細節。
禁煙
道光十九年正月廿五(1839年3月10日),林則徐正式抵粵,受九響禮炮之禮,所有廣東高官皆來迎接。美國商人威廉·亨德也在附近觀禮,他留下了有關林則徐相貌的重要文獻:“氣度莊重,表情相當嚴厲,身材肥胖,上唇濃密的黑短髭,下巴留著長髯,看來六十歲左右。”林則徐首先參觀越華書院,并題了一副對聯:“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無欲則剛”。
眾鴉片煙商以為賄賂就能打動新來的欽差大臣,偏是林則徐就與歷來的官員不同,視錢財如無物,他限定所有煙商三日內交出全數鴉片,并簽切結書,聲明以后不販鴉片,保證:“嗣后來船永不敢夾帶鴉片,如有帶來,一經查出,貨盡沒官,人即正法,情甘服罪。”少數的煙商屈服,交出鴉片,但大部分的煙商,包括官府差役、胥吏查辦,皆無所動。林則徐便宣告:“若鴉片一日未絕,本大臣一日不回,誓與此事相始終,斷無中止之理。”林則徐不假差役胥吏之手,知識界的士人與他同一陣線,召粵秀書院、越華書院、羊城書院三大書院645學子入貢院“考試”。這次名為考試,實為問卷調查,試題四道:鴉片集散地及經營者姓名;零售商;過去禁煙弊端;禁絕之法。自此林則徐掌握了所有煙商、貪官污吏之名單。
銷毀鴉片
1838年12月31日,林則徐被任命為欽差大臣,赴廣東禁煙。到達廣東之后,林則徐與英國駐華商務監督義律等斗智斗勇,最終使義律屈服,表示愿意交出鴉片。
林則徐曾使用傳統的“煙土拌桐油焚毀法”,但膏余會滲入地中,吸食者掘地取土,十得二三。后經了解,得知鴉片最忌鹽鹵和石灰,于是林則徐找出第二種方法——“海水浸化法”。“于海灘高處,挑挖兩池,輪流浸化……每化一池,必清池之底,免套搭牽混,滋生弊端。”從1838年6月3日至25日,在虎門海邊,林則徐親督銷毀鴉片19187箱、2119袋,除去箱袋,總重2376254斤,數量之巨,令人咋舌。
林則徐特別注重現場的監督。他命人在銷煙現場設棚廠數座,以供文武官員查看。在每天傍晚銷煙結束后,“將池岸四周柵欄,全行封鎖,派令文武官員,周歷巡綽”。現在想起來可能覺得官員們查看銷毀鴉片是何其風光,其實,這對他們來說可不是一件好事,很多官員因此病倒。因為在銷煙過程中,鴉片經過鹽水浸泡和石灰灼燒,化解為渣滓并下沉,同時散發出一股惡臭,讓人心生惡,不敢靠近。
1839年6月25日,“煙土全數浸透,開閘放人……一經澈底翻騰,淫毒之氣甚于往日,各員繞池巡視,無不掩鼻攢眉。”博羅縣典史陳熔在巡視過程中“大呼好臭”,然后突然暈厥,兩天后身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