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奇的車禍-海外故事
1。意外車禍
吉恩是個活潑搞怪的男孩,再過三天就滿20歲了,可是卻不幸死于非命。他是被一輛出租車撞死的。當時他正躲在門口的灌木叢中,那輛出租車直接沖上綠化帶,從他瘦弱的身體上碾了過去。出租車司機名叫約翰,事故發生后,他因頭部受到猛烈的撞擊,昏迷了過去。
警察接到報案趕到事故現場,通過檢測,發現車子并沒有出現任何故障,當看到綠化帶上那幾道雜亂無章的車輪印,警察便猜測,會不會是司機故意將車子開到這里來撞吉恩的?但這個念頭剛冒出來,就被吉恩父母的回答給撲滅了。吉恩父母說,他們從來都不認識這個司機。
法醫在給約翰檢查身體時,忽然聞到一股濃烈的酒精味。于是,他們便認定這是一起醉酒駕車引起的事故。鑒于當事人昏迷不醒,警察只好將他送進醫院救治,準備等他醒來再做筆錄。然后,他們通知了約翰的妻子愛麗絲。
愛麗絲接到這個消息,嚇得差點暈過去。在印象中,丈夫約翰從來不在工作時間喝酒。她覺得這里面有蹊蹺,就請求警察展開調查。然而,警察告訴她,即使有確切的證據證明約翰不是酒駕,但約翰撞死吉恩是事實,仍然難逃罪責。可是愛麗絲卻認為,如果丈夫沒有喝酒,便不可能出現這種意外,除非是什么特殊的情況造成的。
吉恩的父親巴爾克是當地一名大富豪,家里就吉恩一個獨生子。在遭受喪子之痛后,巴爾克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訴訟,狀告約翰醉酒駕車,無故撞死他兒子吉恩,要求嚴懲兇手。
愛麗絲見事態嚴重,為了查清真相,只好去出租車公司詢問丈夫出車前的活動。據出租車公司的人介紹,約翰下午跟布萊恩一起出的車,至于出車后干了什么,誰也不知道。愛麗絲覺得布萊恩跟約翰走得那么近,應該清楚后面的事,于是找到了布萊恩。
布萊恩告訴愛麗絲,他和約翰吃完午飯,就分別開著車子出去了,當天下午4點左右,約翰還打電話給他,說到“米蘭康都”去接一個病人,然后就再也沒有聯系過了。
“米蘭康都”是一個住宅區,正是吉恩住的地方。愛麗絲心想,車禍發生在下午4點半,那時候不是吃飯時間,而且約翰還在開車,怎么可能會喝酒?她問布萊恩,約翰喝過酒沒有?分手之前有沒有什么不對勁的地方?布萊恩回答說,出租車公司有明文規定,司機在開車時間內嚴禁喝酒,所以他和約翰都沒有喝。
找到該要的答案,愛麗絲放下心來。但她始終想不通丈夫的車子為什么會沖上綠化帶?警察又為什么會認定丈夫喝過酒?
2。尋找證據
巴爾克為了給兒子一個交代,不斷催促法官盡快開庭審理這個案子,同時還派人去威脅愛麗絲,說她丈夫撞死了自己兒子,他要讓愛麗絲傾家蕩產,血債血償。
愛麗絲被嚇得提心吊膽,一心盼望著約翰快點醒,只要他醒來說出真相,那巴爾克就拿他沒轍了。誰知,幾天后約翰真的醒了,但醒來卻什么也不記得,像傻子一樣。據醫生介紹,他是因頭部受到猛烈的撞擊,得了創傷性失憶癥。
法官聽說當事人醒了,馬上開庭審理這個案子。然而,巴爾克卻花錢買通警察,拿出了很多對約翰不利的證據。約翰站在被告席上,面對大家的指證,除了發呆,什么也不知道。
經法庭審理,約翰最終被定為“醉酒駕駛”致人死亡,被判有期徒刑5年,另外,被責令賠償死者家屬20萬美金。
愛麗絲聽到這個結果,頓時傻了眼。她家并不富裕,20萬美金賠款是她無論如何也拿不出的。愛麗絲認為,要免除丈夫坐牢和20萬美金的賠償金,首先得查明真相。因為自始至終她都不相信丈夫會飲酒駕車。酒是司機的天敵,丈夫絕對不可能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愛麗絲決定從事故現場查起,當時到底發生了什么事,肯定會有人看到。她把孩子安頓好后,就來到了“米蘭康都”。除了巴爾克家,她幾乎每家每戶都去敲門打聽。然而,那些人一聽到她詢問車禍那天的事,都像約好了似的說不知道。
傍晚,愛麗絲從一個叫珍妮的老太太家出來,看到門口有兩個孩子蹲在地下玩彈珠。想到小孩不會說謊話,她就從包里拿出兩顆糖果來,一人分了一顆,然后對大孩子說:“我包里還有糖果,你想吃就告訴我一件事。”
大孩子一邊吃糖果,一邊問是什么事?愛麗絲說:“前段時間這里不是有人被車撞了?”大孩子點點頭說:“是呀,那個大哥哥死得好慘。”愛麗絲連忙問:“那個大哥哥是怎么死的,你可以告訴我嗎?”大孩子笑嘻嘻地說:“那是他自找的……”剛說到這里,珍妮老太太從屋里出來了。
老太太跑過來拉著大孩子對愛麗絲說:“你別聽小孩胡說,他什么也不知道。你丈夫撞死吉恩是我親眼看到的,你不要再問什么了。”
愛麗絲看到老太太說話言詞閃爍,眼睛也不敢正視自己,便猜到她在撒謊。她還想問什么,但老太太拉著兩個孩子進屋去了。愛麗絲只好暫時先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