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者”威廉的寒酸下葬-人與社會
溫斯頓•丘吉爾寫的《英語民族史》第一卷里,記了很有意思的一件事,就是“征服者”威廉的下葬。
威廉是英格蘭國王,他原來是如今法國諾曼底的一位公爵,他率軍打死了原英格蘭國王哈羅德,結束了不列顛上撒克遜人的統治,所以得了個“征服者”的大號。
1087年,威廉在征戰中馬失前蹄摔傷,不治而死。他的下葬既不風光也不順利。丘吉爾寫道:“威廉的最后旅程也并不安寧。在墓地,一個叫阿斯林的人喊叫說,那塊地皮(指墓地)是已故的公爵(威廉的法國爵位)從他父親手里奪去的,他在眾人面前要求惶恐不安的教士主持公道。”
這超出了所有中國人的最大想象力。一個國王要塊地皮下葬,居然有人不以為榮還出來搗亂,甚至讓主葬的教士“惶恐不安”。不要說給皇帝或國王建陵了,今天就是給資本家建個寫字樓,我們要強行拆遷一下,也容不得你搗亂。“王法”呢?城管呢?
最后的結果是這樣的,丘吉爾寫道:“最后他(阿斯林)得到60先令,征服者威廉才寒酸地入土了。”
威廉寒酸到這分上,是因為他是個弱主嗎?不是的,威廉以血腥殘暴著稱。
有一次戰爭中,對方居民在墻上掛出皮革侮辱威廉(威廉是私生子,他外公是皮匠),結果威廉踏平此城后,將城里的一些頭面人物砍了四肢或剝了皮。他在征伐英格蘭的時候,通過制造血腥恐怖,嚇得英格蘭人“像叮在傷口上的蒼蠅一樣”,成群結隊地來歸降。有一位史家寫了首詩評述威廉道:“國王建起城堡,壓榨窮人,異常冷酷待黎民……”
這么兇狠的一位靠騎馬打天下的國王,居然繞不過一塊地皮的產權。
以前有人分析西方文學和中國文學。西方文學中的幸福大結局往往是主人公發了大財(比如基督山伯爵);中國的大滿貫是兩種,一種是斯文人及了第做了大官握了大“權”,另一種是粗人練成了武林高手,學會了九陰白骨爪天下無敵,掌握了大“拳”。兩者的區別是,西方人認為私有財產靠得住,有了錢就有了終極保障;中國人的財產隨時可能被抄家罰沒,要有終極保障,得靠“權”或者“拳”———如果郭靖郭大俠發了橫財但沒練出降龍十八掌,你還會認為他是個成功人士嗎?
雖然都是馬克思封的號,但歐洲的“封建社會”跟我們的“封建社會”區別真是很大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