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軟弱,但并不可恥-人與社會
當年我讀法學院時,民法老師在課堂上給大家布置了一道案例討論題。
很多年前,村民陳某被安排為人民公社日夜看守倉庫。一天深夜,陳某正在倉庫里熟睡,突然被鐵器撬門的聲音驚醒。他驚恐地藏進草堆里張望,看到鄰村的幾個大漢手持兇器,在一個遠近聞名的惡棍孫某的帶領下,進入倉庫偷竊財物。陳某屏住呼吸,不敢出聲,眼看著這些人將倉庫里的財物搬走,等天亮后,才跑去報案。
在這個案例中,對于集體財產的損失,大多數人主張陳某應承擔法律責任。但是,也有人認為,陳某盡管承諾看守倉庫,但面對手持兇器的暴徒,他的恐懼和懦弱出自本能,充其量也只是個人性格以及道德問題,在法律上不能要求他以付出自己性命為代價來履行合同義務。
從這個案例里,我聯想到更深層的內容。比如,在一個正常的社會里,人們如何在崇拜英雄的同時,客觀地看待和承認人性的軟弱。
下面這件事情就很能引人深思。
20世紀90年代,一架聯合國維和部隊的美國飛機在波西尼亞執行任務時,被塞爾維亞族游擊隊擊落。美國飛行員跳傘后隱藏在草叢里,面臨著塞族游擊隊的搜捕。飛行員身上攜帶的一個簡易信號發射器發揮了作用,美國人從航空母艦上派出直升飛機,追蹤到了這個微弱信號,最后竟然神奇地從塞族游擊隊的包圍圈里,將他救了出去。
經歷了這次生死考驗后,回到美國的飛行員成了這個國家眾所周知的名人。除了被邀請到白宮和克林頓總統共進午餐,還被邀請到收視率極高的拉里·金的訪談節目里接受采訪。
這位美國士兵在訪談節目的大部分時間里,都在毫不隱諱地講述著事情發生時自己無法抑制的恐懼和害怕。他害怕自己沒命,這輩子再也見不到母親,也見不到自己心愛的姑娘了,再也見不到家里那只可愛的狗了,再也吃不到麥當勞和肯德基了。
看電視的美國人,大都被感動得熱淚盈眶。這個士兵所表達的,只是人類本身真實、脆弱和柔軟的一個側面。
尊重每個人的生命,是這種思維方式最基本的出發點。多數美國人認為,在戰爭中,當軍官和士兵已經盡了努力,但不幸陷入絕境,如果繼續抵抗,只能是徒勞無益的無謂犧牲,在此種情況下,投降不僅不是一件可恥的事情,反而是一種正確的選擇。
當戰俘們回到自己的祖國和家鄉,他們從來不會受到歧視,也不必接受審查。相反,他們可以看到大街的樹枝上到處系著充滿溫情的黃絲帶,他們可以享受像勝利回師的英雄一樣的待遇。這些現象,其實都是源于人們對生命的終極關懷。
有人說,東西方文化的差異在于:西方文化推崇強者,中國文化同情弱者。其實,真實的情況并非如此。在我們根深蒂固的傳統文化中,恰恰在對待強者和弱者方面出現了兩個極端。
一方面,包括武俠傳奇在內的各種媒體上,極力推崇“寧為玉碎,不為瓦全”“不成功便成仁”“士可殺不可辱”等豪杰精神;另一方面,對弱勢者卻貶之為“沒骨氣”懦夫……“窩囊廢”。由這樣的思維方式出發,對歷次戰爭中的戰俘們,長期采取了掩飾、隱匿和不信任、歧視的態度。
看來,我們真正需要的,并不是神話,而是回歸基本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