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合伙開餐飲協議書怎么寫
1. 引言
本協議書是由四人合伙開設餐飲業務所制訂的協議。旨在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保障合伙經營的順利進行。
2. 合伙人信息
本合伙企業將由以下四名合伙人共同出資組成:
- 合伙人A: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 合伙人B: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 合伙人C: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 合伙人D: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3. 資金出資和分配
3.1 各方應按照約定的比例出資,并在開業前將款項存入指定銀行賬戶。
3.2 出資比例如下:
- 合伙人A:40%
- 合伙人B:30%
- 合伙人C:20%
- 合伙人D:10%
4. 權力和義務
A. 合作期限和經營范圍
4.1 合作期限為五年,自開業之日起計算。
4.2 經營范圍包括餐飲服務、食品銷售等相關業務。
B. 決策和經營管理
4.3 合伙人A為合伙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企業決策和經營管理。
4.4 其他合伙人有權參與重要決策,并在企業運營中發揮各自的專長。
C. 利潤分配
4.5 利潤按照各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4.6 分配利潤的時間為每月末,由合伙人A負責核算并向其他合伙人公示。
5. 合作期間終止
5.1 若任一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約定,其他合伙人有權解除合作關系,并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2 合作期滿時,如各方無異議,則可繼續延長合作期限;如有異議,則可協商終止合作或重新制訂協議。
6. 保密條款
6.1 合伙人應對合作期間所知曉的商業機密、技術秘密等保守秘密。
6.2 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商業機密泄露給第三方。
7.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7.1 本協議的簽署、履行和解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7.2 如發生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8. 其他事項
8.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合伙企業開業前完成所有手續。
8.2 本協議一式四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伙人各持一份。
結語
以上為四人合伙開餐飲的協議書內容,旨在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規范經營行為。希望通過遵守本協議,能夠使合作順利進行并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