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與餐飲合作協議書
酒店與餐飲合作協議書
為了更好地滿足顧客的需求,提高服務質量,增加經濟效益,本酒店與下述餐飲企業達成合作協議:
一、合作內容
1.1 餐飲企業將為本酒店提供各類食品、小吃、糕點等產品。
1.2 本酒店將向顧客推薦餐飲企業所提供的產品,并在宴會、聚會等活動中使用其產品。
1.3 雙方可根據市場需求,商討開發新產品或推出特別優惠活動等。
二、合作期限
該合作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續至雙方另行協商終止。
三、價格及結算方式
3.1 餐飲企業按照市場價格向本酒店銷售其產品。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價格,雙方應進行充分溝通并簽署書面協議。
3.2 本酒店按照約定價格結算,并在付款時提供發票等相關憑證。
四、服務質量
4.1 餐飲企業應保證其產品的質量與衛生符合國家標準,如有問題應及時解決。
4.2 本酒店應在服務過程中認真聽取顧客意見,并及時向餐飲企業反饋,以便雙方不斷改進服務質量。
五、保密條款
5.1 雙方對于涉及商業秘密的信息應予以保密。
5.2 在需要透露商業秘密的情況下,必須經過對方書面同意并簽署保密協議。
六、違約責任
6.1 如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導致對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6.2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無法預見、避免和克服的原因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義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者按照法律規定處理。
七、協議變更與終止
7.1 協議變更:如需變更協議內容,雙方應進行充分協商并簽署書面協議。
7.2 協議終止:雙方經協商一致,可隨時終止合作協議,并在結束合作后履行相關義務。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執行和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若無法解決,則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本酒店與餐飲企業將在合作中盡力為顧客提供優質的服務,實現共贏。以上內容僅為約定事項,具體實施以雙方簽署的書面合同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