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第十三章》原文及翻譯|注釋|賞析
【 原文】
寵辱若驚,貴大患若身①。何謂寵辱若驚?寵為下②,得之若驚,失之若驚,是謂寵辱若驚。何謂貴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及吾無身③,吾有何患?故貴以身為天下④,若可寄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若可托天下⑤。
〔注釋〕 ①寵:寵愛、得寵。辱:受辱、侮辱。若:猶乃也。驚:驚慌、驚恐。貴:重視、看重。 ②寵為下:得寵者相對寵者來說往往是為下人。 ③及:如果;假設之詞。無身:與“有身”相對,意義相反。 ④貴以身為天下:看重自身去為天下。 ⑤兩個“若”字都作“乃”字解,古聲韻“若”、“乃”相通,表示判斷,相當于“才”、“就”。
〔賞析〕 本章老子繼續講他的為人之道。這里,被后人譽為“處人間世之第一人”的老子(明袁宏道語)又有獨到見解,他將社會中之得寵與受辱等同,認為人對“寵”、“辱”(等名利)反應強烈(若驚),說明人還有欲其身,有私其身;按老子無私無欲的為人原則,人有私有欲也必有“大患”。所以為了“無患”,就必須“無身”(無我),即不得有別于人,有顯于身;我身即天地之一物,內外無異,又何來“大患”?
具體而言,老子認為那些被人引以為榮的“得寵”,并非是“榮”而是“辱”,所以本章一開始老子就將“寵”、“辱”等同。這又如何理解呢?清魏源在《老子本義》中解釋說:“寵人者上人,寵于人者下人”,為“人下”,不是“辱”又是什么呢?所以老子將“寵”定為下。對此,明代釋德清作進一步解釋:“寵為下,謂寵乃下賤之事也。譬如僻幸之人,君愛之以為寵,雖卮酒臠肉必賜之。非此,不見其為寵;彼無寵者,則傲然而立。以此較之,雖寵實乃辱之甚也。”(《老子道德經解》)“得寵”一時無非是被用一時;寵愛相加無非要下人加倍回報主子。在這里,寵愛相加與加倍回報是相等的,但主子與下人的人格卻是不平等的。然而遺憾的是,“世人皆以寵為榮,卻不知寵乃是辱”(釋德清語),有的還“受寵若驚”。
這“受寵若驚”,按老子看來,要比“不知寵乃是辱”更壞,說明“受寵若驚”之人實在是太“迷之于榮寵”(王弼語),有私有欲表現得太強烈。而一旦迷于榮寵,按老子無私無欲為人原則來看,這“大患”也必定“返之于身”(王弼語),這“大禍”也必定降至于你。
為了免于禍患,老子再次提出“無身”原則:這“無身”是天地委形于我,我就不能有顯于身,有別于人;這在東晉張湛《列子·天瑞篇注》說來,“我身即天地之物”,“外內不得異”,這樣強盜小偷又怎么會光顧于你?強盜小偷不來光顧你,又何來“禍患”?既然天地委形于我,不得有顯其身,有別于人,就沒有必要“飭愛色貌,矜伐智能”,就沒有必要“橫仞外物以為己有,標名氏以自異,倚親族以自固,整章服以耀物,藉名位以動眾,封殖封貨,樹立權黨”(《列子·天瑞篇注》);這樣無私無欲,又何來“禍患”?同樣,天地委形于我,不得有顯其身,有別于人,這上層主子寵愛相加又何從入手?
然而,人又往往不明白這些,總要有別于人,有顯其身,以“得寵”顯我人生目標,但最終的結果卻往往好不到哪里去,如為顯事君之我,比干剖心、伍胥乘潮;為顯行道之我,孔子伐木于宋絕糧于陳……鑒于此,老子提醒:“吾無身,吾有何患?”
這樣,無身(無我),就“無物可以損其身,無物可以易其身”(王弼語),傲然而立,無身反成有身(貴身),以此去處天下,天下就可以寄托之,所以堯能因四岳,禹能因江河,凡人百姓愿隨圣賢(寵辱不驚、富貴不淫、貧賤不移)而遠小人(如寵辱若驚),這就是《老子》本章最后說的:“貴以身為天下,若可寄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若可托天下。”
【作者簡介】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一字伯陽,或曰謚伯陽,楚國苦縣(今河南鹿邑)人,春秋末期人,生卒年不詳,大約出生于公元前571年春秋晚期。中國古代思想家、哲學家、文學家和史學家,道家學派創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
老子是世界文化名人,世界百位歷史名人之一,與莊子并稱老莊。在道教中,老子被尊為道教始祖,稱“太上老君”。在唐朝,老子被追認為李姓始祖。
老子思想對中國哲學發展具有深刻影響,其思想核心是樸素的辯證法。在政治上,老子主張無為而治、不言之教。在權術上,老子講究物極必反之理。在修身方面,老子是道家性命雙修的始祖,講究虛心實腹、不與人爭的修持。老子傳世作品《道德經》(又稱《老子》),是全球文字出版發行量最大的著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