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與六便士讀后感悟
從某件事情上得到收獲以后,寫一篇心得感悟,記錄下來,這么做可以讓我們不斷思考不斷進步。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得一篇好的心得感悟嗎?下面我幫大家找尋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心得感悟范文,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月亮與六便士讀后感悟篇一
“在滿地是六便士的街上,他卻抬起頭看見了月亮。”生命的旅途,往往是在夢想與現實的痛苦抉擇中掙扎,是應該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顧一切的追尋心中那一束月光,還是棲身世俗,擔負起對家庭,對社會的責任呢?我帶著這個疑問,閱讀了毛姆所著的《月亮與六便士》。
在世俗拜金的都市,克蘭德擁有美滿的家庭,高薪的工作,愜意的生活,可是有一天他卻突然放棄了一切,去到巴黎,孑然一身,追尋畫家的夢想,忍受世俗的譏諷和旁人的非議,最終在貧困潦倒中走完了一生。我們很難想象他為了夢想付出了多少,金錢?親情?歲月?難道這就是作踐自己嗎?相反,做一個年薪百萬的外科醫生,娶一位漂亮的妻子,游弋在上流社會,就是成功嗎?
我想,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人只有一生,走過的路再也無法回頭,正因如此,很多人往往害怕作出那個決定命運的抉擇。但是人生無對錯,要認真思考如何走過人生之路,遵循內心的選擇,并為之付出努力,向往道路盡頭的晨光,忘卻身后的泥濘,這樣的人生便也是值得的。
青春如初春,如朝陽,我們手握韶華,應該加倍珍惜。仰望星空,腳踏實地,勤奮學習,追尋心中的理想!
我不禁再次提起了筆。
月亮與六便士讀后感悟篇二
這本書的故事,主人公斯特里克蘭德是依據著名的畫家高更的一生為原型塑造的。
斯特里克蘭德是一個非常怪的人,擁有美好幸福,圓滿的家庭,還不錯的事業,但卻突然離開家庭,想要去巴黎進行繪畫,這讓他的妻子覺得他有了婚外情。
在隨后他在巴黎生病,受到了朋友的幫助,可卻讓朋友的家庭毀于一旦,他漠然的態度在我看來是非常不解的。
以及到后來世人都覺得它是紅毛怪,可從始至終他都在堅定地做一件事情,那就是畫畫。直到最后我才明白,斯特里克蘭德是一個對理想充滿著熱愛的人,他熱愛繪畫。
再到患病,將死之際,他在家中的墻壁畫出了一幅,傳奇大作,但卻要求他的妻子在他死后將它燒毀,他并不看重自己是否能夠成名,也不看重他擁有多少財富,他只是單純的去享受繪畫的過程。
從全書來看,它的視角是在描述外界發生了什么事,沒有描述主人公內心想法和活動的,但換個角度想想,就了解斯特里克蘭德對夢想,的堅定是值得我們敬佩的,他選擇了月亮,并且堅持到底。
就如同書名所說,月亮與六便士,你會選擇月亮還是六便士呢?
月亮與六便士讀后感悟篇三
斯朱蘭才不管自己是不是天才,他只做了自己想做的。
我心隨我,我為我心,這一刻我想這樣做,且不論前程好壞,亦不在乎是非成敗。不是滿地都是六便士,他一抬頭就看見了月亮。而是月亮一直都在他心里,只是在這一刻他準備抬頭看向月亮,然后不再低頭而已。
并非是所有人選擇了世俗而他孤單的選擇藝術,而是大部分人選擇安逸刻板符合社會主流認知的幸福,只有他選擇了狂浪不羈遵從本心最初的想法。
斯朱蘭是不是個天才,別人認不認可他對于斯朱蘭來說都無關緊要。他只做自己想做的,且不留有機會讓后世評價他的一生曲直是非。
不敢說一生問心無愧活的坦坦蕩蕩對得起每個人,但至少做出選擇之后的斯朱蘭的每一個舉動都隨心而動。即使活著的時候世人能發現斯朱蘭的奇才,然后一群附庸風雅的人跑到他面前對著他的臭腳大捧特捧,恐怕斯朱蘭也是不屑一顧的。
最開始的初衷既不是為名,也不是為利。連自己能做到哪一步都不知,只是這樣想了便這樣做了,如此隨心放縱自己的斯朱蘭,如此特立獨行與眾不同的斯朱蘭,他是濁濁亂世的一股醒事清泉,也是甘甜清泉中一股泥流。
世與我何,全不在乎。我心隨我,我為我心。
月亮與六便士讀后感悟篇四
看這本書的前半段,一直很不理解斯朱蘭拋棄家庭,不是說不理解他拋棄安逸的環境追求自己的內心,而是不理解他對和自己朝夕相處甚至有血緣關系的人可以拋下責任置之不理。不理解他一面享受著別人的關懷,一面對這關懷無所動容反而一副心安理得的樣子。
到后來,看到那段關于有人生來就生錯了位置的描述,竟覺得一切都可以理解了。當內心迸發出最原始的力量時,不是人自身不想去多多關注和熱愛周遭事物,而是這周遭本就從未走進自己的內心,而那力量卻一直叫囂著要擺脫現狀所有的桎梏。
我們沒有任何權利去評判別人的人生與追求,因為你所謂成功幸福的標準不過是建構在自己的價值體系之上的。
所渴望的,所極力想要爭取的,所認為是世間唯一珠寶的,也許在另一個人看來不過是街邊的石子微不足道反而還會嫌它硌腳。
所以,在去批評他人不求上進時,有沒有先思考過自己內心到底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我想我想要的不過是有人愛有書讀有字寫,也許在你看來最為俗氣,但在我這里若永久達到這三樣就會很滿足,就會感到不虛此行了。
書中還有讓我不理解的是作者關于對女性的一些看法,但這得等我了解作者以及看過作者其他書之后再來進行整合。
月亮與六便士讀后感悟篇五
此書聽到已有4、5年的時間,一直沒機會讀,此次閱讀給了自己另一種對追求的理解。
斯特里克蘭不是這個社會所喜歡的人,但卻是把原始人性表達的最直白的人。整個社會運行要求人們循規蹈矩,從小學教育開始就削減人的個性,追求統一,直到大學畢業培養出來的都像是一個模子里的人。
而那些跳脫世俗擁有自己個性和想法的人,最終又怎樣了呢?這讓我想到了喬布斯,他對家人也不屑一顧,甚至沒有承擔丈夫、父親應有的責任,但他也是個天才。當人對某種事物追求極致的時候,就不會顧及到他所不重視的方面,而呈現出來的形式,就是他在社會上與平凡的人不同。他不再循規蹈矩,他與眾不同。于是,他不被別人理解,他甚至被人厭惡,但當他實現了自己所追求的極致并走到大眾視野中后,他成功的光芒又足以掩蓋以往別人對他的鄙夷。
這也是人性,群眾隨波逐流的人性。
人們也習慣于把自己淹沒在人群中,內心有一顆表現自我的心,卻總被害怕所束縛。
有時勇敢的邁出一步,始做方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