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委托書是否需要公證
(一)房屋買賣授權委托書需要公證,而且需要在委托書上會注明委托期限和權限。防止委托的中介在房產交易的過程中出現欺騙買家的行為,并且給買家帶來了損失,那這損失將由你承擔,所以要對委托書的權限仔細注明并且公證。
(二)委托書公證是指指國家公證機構根據委托人的申請,按照法律規定證明委托人授權給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實施某種法律行為的活動,而該活動是具有真實性、合法性的。
(三)其中,委托書的具體內容包括委托人與受托人的基本情況,比如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聯系方式等; 委托人與受托人的關系;委托期限;委托的原因;委托的權限范圍;受托人是否有轉委托權;其他需要明確的內容。
(四)授權委托公證注意事項
1、辦理委托公證,應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2、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委托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委托行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為有效。
3、委托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系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托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4、委托行為必須是委托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托內容應真實、合法。
5、委托書是委托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時才能生效。
6、轉委托人要有轉委托權,轉委托的權限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托權限和期限。
二、房屋買賣合同怎么寫
房屋買賣協議書(適合城鎮使用)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為了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現就住宅及車庫買賣有關事項簽訂協議如下: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愿將位于xxx市xx號2棟4單元8樓的住宅壹套及一樓車庫雜物房壹間出售(出讓)給乙方,其中:住宅建筑面積為153.18平方米,車庫雜物房建筑面積xx平方米。第二條 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出售價(含出讓價,下同)為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元)(以下金額均為人民幣)。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第三條 付款方式:實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陸萬元整,第二期支付壹拾萬元整。具體支付時間及方式如下:(一) 乙方陪同甲方到銀行歸還上述住宅按揭貸款余額取回《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以下簡稱《房產證》時支付甲方售房款陸萬元整。(二)在甲方辦妥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并將新的 《房產證》及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的當天支付壹拾萬元整。第四條 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購房款并歸還按揭貸款余額取回《房產證》后的十五日內,與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并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
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原入住人員或存放的物品必須在住宅所有權過戶后的十五日內搬離。第六條 鑒于甲方原來只擁有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而無所有權,僅取得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出讓證》,而《使用權出讓證》又不能到發證機關辦理“使用人”變更手續的實際情況,該車庫雜物房及對應的《使用權出讓證》自乙方付清上述購房款(含車庫雜物房的出讓金)之日起至該車庫雜物房使用權終了之日止歸乙方使用和保管。第七條 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交易金額(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不包括售房應繳稅費及辦理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費等各種稅費,此項稅費由乙方承擔。第八條 違約責任:(一)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購買上述住宅、車庫的款項支付給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違約金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后未按規定時間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并將新的《房產證》以及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的,甲方除必須將住宅《房產證》及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外,必須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 的違約金。(三)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搬離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必須按市場房屋出租價格的三至五倍價格向乙方支付房屋租金。
(四)房屋買賣協議簽訂后,甲方違約不出售(出讓)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如已收取乙方的購房款的,甲方除必須按乙方規定的時間退還已收取的乙方購房款外,必須另行支付給乙方三萬元整違約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終止購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項的80%退回給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購房款,無論哪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第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并經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存一份。甲方: 乙方:
三、什么是房屋買賣委托書公證
房產委托行為,是房產所有權人即委托人將辦理與房產有關的事務,或者實施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如買賣、出租、抵押等,將權利授與受托人的意思表示。房產委托行為又稱房產授權委托行為。委托書公證是依法證明委托人的單方授權行為真實性、合法性的公證文書。辦理委托書公證應當由當事人親自到公證處申辦。買賣房產,如果業主很忙無時間辦理買賣房產的手續,或者對于交易流程不熟悉,這種情況下都涉及,將此事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情況,是需要辦理公證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條規定:“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房屋買賣委托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所有權人即委托人將辦理房屋買賣的權利授予受托人的行為予以證明的活動。根據《辦理房屋委托書公證的指導意見》第五條的規定,房屋委托書公證有兩種:一是僅對委托人的簽名或印鑒、指印和簽署日期進行證明;二是對委托人的委托行為以及委托人的簽名、印鑒、指印和簽署日期進行證明。
以上就是找法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房屋買賣委托書是否需要公證的相關知識,在實踐中,對于房屋買賣合同它并不是必須要進行公證。但不得不承認的是,如果公證了則其證據效力會更強。當然,即使當事人不辦理公證,只要是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簽訂的合同,那么也是有效的。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找法網,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