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讀后感-429字作文
這幾天,我看了一本書,叫《我和小姐姐克拉拉》,這本書的作者是迪米特爾茵可夫。在我心目中,“我”和克拉拉,還是個乖孩子,但有時候也會有孩子的天真和童趣。比如偷吃媽媽招待客人的櫻桃巧克力蛋糕,一定要問個明白小孩子到底怎么來的,給爸爸媽媽擦皮鞋,想證明自己是乖孩子,可他們不但沒把皮鞋擦干凈,還弄得地毯上都是鞋油,每次都要被爸爸媽媽罵得狗血淋頭。
在這二十幾個故事中,讓我印象最深的是《哭笑不得》這個故事,內容是這樣的:克拉拉和“我”為了以后能上天堂,在玩耍之前要做一件好事。克拉拉想著想著說:“我們可以捐獻衣服給窮人。”我想:“這主意不錯。”我們就隨手拿了個塑料袋,把“我”的褲子和克拉拉的上衣,還有爸爸的毛衣和媽媽的綠色外套、四雙鞋。然后,我們印上了紅十字章,就放在了門口。大事不好,爸爸發現自己東西不見了,就氣沖沖地問:“你們把我們東西放哪兒了?”我們說:“我們把你們的東西都捐給窮人了。”
爸爸媽媽愣了一會,最后還是大笑一場。這故事告訴我們,做事情不能不加思考就做完了,否則就闖禍了。我覺得克拉拉和“我”雖然每次做的事最后都變成壞事。但他們還是想做好孩子的,他們都是天真單純而快樂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