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設施管理制度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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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設施管理制度篇一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發現浪費水、電的班級和學生,學校進行批評教育。浪費嚴重的班級取消期末評選文明班級的.資格
九、學校職工使用的石油化氣瓶必須安全可靠,要經常檢查開關以及氣管是否有漏氣的情況。
十、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嚴重的停止供電;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學校安全設施管理制度篇二
1、校內的一切設備與設施要定期檢查,及時維修維護,做到固定牢固,運行安全可靠。
2、教學設備的維護和安全管理:電腦、投影儀、錄音機、實物投影儀、電視機、照相機等貴重辦公器材,維護管理要落實到人,明確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盜的同時,要做好使用維護記錄,消除用電等方面的安全隱患。加強體育設施的檢查與維修。
3、消防設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強對全校師生的《消防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教育,加強實驗室、計算機房、多媒體教室等公共聚集場所的。消防設施和用電安全管理,由總務處、保衛科確定專人負責,定期檢修,保證正常運轉。
(2)學校保衛科應按規定在教室、實驗室、圖書室、計算機房、多媒體教室等人員密集的放火重點場所,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器械規格正確、功能有效,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3)在師生密集場所設置人員疏散指示標志,由學校保衛科、總務處組織開展照明設施和停電應急措施檢驗,組織開展緊急情況下師生安全撤離和疏散的演習活動,確保師生安全。
(4)總務處加強對電源、電器、電網的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隱患引發事故。
(5)加強對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嚴禁師生在班級私自接線使用各類電器,嚴禁使用電爐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
(6)學校各部門、教師一旦發現消防不安全隱患,因立即向主管部門反饋,主管部門應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進行整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拖延。
學校安全設施管理制度篇三
1、學校房屋建筑及使用要符合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相關手續、材料齊全。
2、學校自行安排的基建、修繕項目必須報教委審批,經教委安排和審批的所有基建修善項目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和建設要求施工,不得隨意更改,所有基建修善項目都要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質量責任書。
3、加強檢查。每學期開學前后,進行全面普查,平時不定期檢查,雨季要進行重點檢查磚木結構的房屋,要通過檢查孔檢查柁、檁條的安全情況,樓房的樓梯、樓梯扶手、走廊扶手要經常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墻體裂縫的房屋,須查清原因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尤其要加強煙囪、鍋爐和內部線路的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4、危險房屋需經房屋管理局、質檢所檢測危險程度,發現或經檢查認定存在較大隱患的房屋,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設置隔離警示標志。
5、餐廳、電教室堂、廳等人群聚集的場所,需有詳細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通道暢通,尤其是教學樓、宿舍樓,樓道兩端的出口必須保持暢通,不得設置鐵柵欄或其他妨礙出入的障礙物,出現緊急情況時,通道口有專人指揮,保證師生按秩序撤離。
6、購置各種設備要保證進貨渠道合法,質量合格,杜絕三無產品,安裝設置合理,確保師生安全。
7、建立健全設備管理。使用、維修、報廢、防火、防盜等制度,做到材料齊全,存檔備查。
8、加強設備的檢修、維護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定期更新,定期報廢,確保設備牢固可靠,安全正常使用。
9、安排人員負責學校的房舍、場地、設施安全,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學校安全設施管理制度篇四
為了加強學校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延長設施設備的使用壽命,經學校研究,特制定學校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一、設施設備包含的內容
1、學校房屋建筑設施;
2、學生運動活動場地設施及體育設施;
3、水、電、暖設施;
4、實驗、微機、音樂、美術等教學設備。
二、建立學校設施設備安全檢查機構,由校長、總務主任、教導主任、教導副主任等成員組成。
三、確定常規檢查時間。
1、每學期開學之前和結束之后進行檢查;
2、每月中旬定時檢查;
3、大風、大雨之后及時檢查;
4、大型活動之前全面檢查。
四、設施設備安全檢查的`內容
1、檢查房屋是否有損壞、變形;
2、檢查地基是否有沉降;
3、檢查供、排水是否暢通;
4、檢查用電電路是否損壞;
5、檢查防火規定是否落實;
6、檢查溝、坎、梯、欄是否有隱患;
7、發現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及時整改。
五、安全檢查記錄。安全檢查必須按要求做好記載,建立檢查情況匯總檔案。
六、落實整改。相關部門根據檢查發現的問題,確因某種原因不能整改的,要及時報主管部門,立即封閉設施設備,停止使用。
學校安全設施管理制度篇五
教學儀器設備是實驗教學和人才培養的重要資源和支撐條件,為了充分發揮儀器設備的作用和使用效益,加強儀器設備規范化管理,根據學校、學院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實行責任制,責任實驗員是儀器設備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責任人應當嚴格執行學校的《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管理辦法》以及相關要求,保證儀器設備狀態良好、穩定可靠、隨時可用。
第二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均應逐臺(件)建帳,并保證帳、卡、物相符對應;儀器設備應當按要求配置相應的技術說明、使用狀態等標識;相關技術資料、記錄、文件應當妥善保存,不得遺失、損壞。
第三條新購進儀器設備應當按照學校《儀器設備管理辦法》中規定的項目和程序,由相關責任人負責驗收;儀器設備驗收合格后,應當按要求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對有質量缺陷或其他問題的儀器設備,應當及時報告并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處理。對型儀器設備和進口設備儀器的'驗收,除遵循上述要求和程序外,還必須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型儀器設備和特種儀器設備驗收后,還應當制定符合運行要求的操作規程。
第四條儀器設備責任人必須加強對儀器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例行保養,普通儀器設備出現故障時,應當及時進行檢修,對無法自行修復的,由實驗教學中心安排維修;型儀器設備出現故障時,應當及時報告實驗教學中心負責人,經核查確認后,采取相應的維修方案和措施。儀器設備報修需填寫《儀器設備報修/消耗材料申購單》和學校的《儀器設備維修申請表》,維修情況應當及時填寫《實驗室儀器設備/設施維修記錄表》。對有故障的儀器設備,應予隔離并加停用標識,以防誤用;維修后的儀器設備必須進行檢定和校準,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條實驗工作所需的跨實驗室之間的儀器設備共用,應以不影響相關實驗室工作為前提;儀器設備的借出/租出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對普通儀器設備,可由責任人直接辦理;但對外型儀器設備,必須經實驗中心負責人批準;借用人或租用人需填寫《學院儀器設備借用/租用申請單》,儀器設備返還時,責任人應當進行驗收、確認;借用人或租用人若有儀器設備損壞、丟失,應當按有關規定負責修復、賠償。
第六條儀器設備的責任人或使用人必須熟知相關儀器設備的技術規范,嚴格按照相關要求使用、管理、維護儀器設備;除意外事故(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外,對責任缺失、管理不善、違規操作、玩忽職守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的,應當追究其責任,并按照《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儀器設備損壞、丟失賠償辦法ˇ理。
第七條對有關測量、檢測儀器設備,必須嚴格按規定要求和程序進行定期檢定、校準或期間核查,確保其指標合格、性能達標;涉及對社會出具公證數據的儀器設備,必須由專門人員按照國家計量認證有關規范和程序管理、使用;相關工作應當記錄備案并有可追溯性。
學校安全設施管理制度篇六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對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管理、維護安全疏散設施。
(二)疏散指示標志、火災應急照明等設施應設置齊全、保持完好有效。
(三)應在明顯位置設置安全疏散圖示和警示文字和符號。
(四)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志。
(五)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裝固定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六)學生住宿房間的`外窗不應設置影響安全疏散和施救的固定柵欄等障礙物。
(七)學校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情況要有記錄,并存入消防檔案。
學校安全設施管理制度篇七
校內的一切設備與設施(單、雙杠,攀登器,籃球架,鍋爐,宣傳櫥窗等)要定期檢查,及時維修維護,做到固定牢固,運行安全可靠。
微機、投影儀、錄音機、放像機、電視機等電屆公器材,維護管理要落實到人,明確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盜的同時,要做好使用維護記錄,消除用電等方面的安全隱患。
1、學校在建工程要符合《建筑法》要求,新建設施使用前要有竣工驗收證明,對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要指定專人負責落實整改,確保及時消除。
2、現有校舍的維護和安全管理,學校要配備專(兼)職管理員,負責對校舍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向學校分管校長報告。校舍避雷設施完好,發現損壞要及時修復,定期請有關部門做好檢測。門窗開啟靈活,不松動,不朽;玻璃五金件齊全,油灰不松動,維護及時。學校要在易發生危險的`地方或設施前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防止事故發生。學校校舍按規定要求進行普查和鑒定,發現校舍隱患要及時上報局安全辦公室,并迅速請資質部門進行安全鑒定,依據鑒定報告處理意見進行整改,否則不得使用。學校嚴禁使用危房,d級危房要限期拆除,其他危房按規定進行整改處理。
消防設施的.配置符合國家《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的要求,配置數量達標、布置合理、種類符合場所要求。消防器材管理責任到人,專人維護,氣壓充足,藥劑有效,罐體無銹蝕,噴射軟管無老化,噴嘴無堵塞變形,不得隨意挪用等。每年暑假和寒假前學校要檢查消防設施,檢查時要由專業人員參加(經培訓取得資格證的),同時做好詳細的檢查記錄。對在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要求的,要進行整改、維護和更換,切實達到減少和防止重火災事故的發生。
學校安全設施管理制度篇八
一、管理人員經常維護保養設備,認真執行設備的十字'作業法,即“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同時必須及時詳細填寫維護保養記錄。
二、學校安全設施、設備由專人保管。專用教室的設施、設備由專職教師保管使用,其他人員未經專職教師同意不得隨意使用,設備發生影響安全的故障時,應采取相應的檢修措施,并通知上級,嚴禁安全設施設備出現現問題。
三、安全設施設備檢修計劃,首先應由管理人員根據設備運行時間和情況提出,由主管領導和管理人員共同制定并明確檢修保養的`項目、方法、時間和責任者。
四、保修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檢修計劃,并根據設備的停運時間采取有效的保養措施。
五、檢修時間根據設備運行記錄確定,不得隨意縮短或延長時間,以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六、學校設施、設備一旦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學校總務部門并請專職人員檢查維修。個人不得隨意拆裝維修,否則后果自負。設備檢修在正常情況下每半年檢修一次,一般在五月至九月進行檢修。
學校安全設施管理制度篇九
為進一步完善安全技防設施,保障廣大師生人身、財產安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校園,針對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學校根據安全管理需要,在上級調撥的基礎上自行購置,安裝和配備必要的技防設備和用具。
目前主要配備的技防設備:
1、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在學校大門、側門等出入口,教學樓上、校園內學生活動區域內安裝錄像監控設備。
2、防盜報警系統:在檔案室、專用教室、校長室、財務室等安裝入侵探測器。
3、110緊急報警裝置:門衛室、校長室安裝與區域報警中心聯網的報警按鈕。
4、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一)已經建成安裝的技防系統,應當保證系統正常運行,不得隨意中斷。
(二)技防系統所記錄的'圖像信息資料及其他相關記錄資料,留存時間不得少于15日。治安重點單位、要害部位的圖像信息資料及其他相關記錄資料,留存時間不得少于30日。
(三)不得擅自刪除、修改技防產品、系統的運行程序和記錄。
(四)不得擅自改變技防系統的用途和范圍。
(五)不得泄露技防系統的秘密。
(六)不得干擾、妨礙技防系統的正常使用。
(七)不得利用技防產品或技防系統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一)建立專人管理制度,機柜應上鎖,鑰匙由專人保管,不得隨意讓無關人員接觸、使用、改裝該設備和圖像信息。
(二)建立圖像信息使用登記制度,對圖像信息的錄制時間、錄制人員、用途和去向等事項進行登記,并妥善保管。
(三)不得擅自復制、查詢或者向公安機關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傳播圖像信息。
(四)不得擅自改變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系統的用途和攝像設備的位置。
(五)圖像資料應當按照規定期限留存備查。
(六)發現可疑情況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七)每日嚴格做好設備的設防、撤防工作,并及時記錄情況。
(八)設備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應該自覺做好保密工作,技術防范設施的相關數據和圖像資料,未經上級部門和公安部門批準不得提供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一)對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維護人員進行崗位培訓和操作培訓。
(二)加強日常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通知指定單位給予維修,及時排除故障,確保設施正常運行。
(三)確保圖像信息畫面質量清晰。
(四)建立應急處理制度。
(五)做好日常的清潔保養工作,定期除塵除灰,避免設備受潮、受撞擊、受雷擊等影響。
學校安全設施管理制度篇十
隨著學校規模的擴大,學校用電范圍和用電量都在不斷擴展,用電安全已成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搞好用電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電管理由后勤管理處負責,校內的所有外線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水電管理部門統一辦理。未經水電管理中心審批的用電項目,必須經水電管理部門重新審查、驗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則,應無條件拆除。
二、室外電源輸電線路一律由水電管理部門直接組織施工,任何單位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室內電路屬新建工程的由基建處統一組織施工。擴建項目在2kw以上的必須經水電管理部門同意后,委托有執照的電工施工。無電工執照的人員不準安裝電源線路。
三、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余容量。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四、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自動空氣開關,并且保護定值合理、可靠,移動的電氣設備電源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固定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可靠接地(或接零)。
五、各辦公樓、教學樓、學生宿舍樓等樓宇禁止使用電爐。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水電管理部門批準,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教學、科研必須使用電爐時,須經學校安全委員會批準,并發給許可證,由專人負責管理。
六、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七、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八、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水電管理中心或用電單位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源設置,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九、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十、娛樂場所、辦公室、宿舍等裝修時,電源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設計、施工,并充分考慮電源容量和線路安全,加裝漏電保護裝置,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線路。
十一、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后勤處會同有關部門,每年組織1~2次檢查,各單位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十二、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全體師生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十三、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嚴重的停止供電;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