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時代廣場上的蟋蟀有感-515字作文
《時代廣場上的蟋蟀》是一部由喬治?塞爾登寫的小說。它講的是蟋蟀柴斯特從沒想過離開康涅狄格州鄉下的草料場,可它卻因貪吃跳進了一個野餐籃,被帶到紐約最繁華的地方——時代廣場的地鐵站。在人情冷漠的紐約,幸運的柴斯特遇到了聰明又略帶市儈的塔克老鼠和忠誠、憨厚的亨利貓,還遇到了愛它的主人——男孩馬利歐。
后來,蟋蟀柴斯特用它絕妙的音樂天賦回報了朋友們的真誠友情,幫助白利尼一家擺脫了困境,自己還成為了震驚整個紐約的演奏家!
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卻滿心失落,思念起鄉下自由自在的安靜生活。在朋友們的理解和幫助下,它終于回到了自己深愛的故鄉。看完這本書,我便被柴斯特、塔克和亨利的真摯友情感動了。
當柴斯特有麻煩或是難過時,塔克和亨利總是會幫助它度過難關。有時,自己默默地付出沒得到認可,但是塔克和亨利從沒有說過一句怨言。它們的友情如天一樣高,似海一樣深。
在生活中,我們需要這樣的朋友,分享這樣的友情。那只給人們帶來快樂,心中卻無限惆悵的蟋蟀,人們聆聽著它那嘹亮而韻味無窮的鳴叫,有幾人能體會它心中的悲傷?哦,原來幸福只是給人家看的。那只勇敢的蟋蟀丟棄了人人想擁有的榮耀,繁華的時代廣場也無法留住它對故鄉的眷戀,它選擇了自由所帶來的快樂,回歸了大自然。
我愛那只勇敢的、誠實的蟋蟀,在人生的道路上,如何付出或擁有應當我們自己來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