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到底意味著什么?
在為數不多的讀者的評論當中,看到這樣一條:“結婚到底意味著什么”,我百感交集卻又如鯁在喉,我回答不了。在這樣“過著三八,過著五四,不三不四”的尷尬年紀里談結婚,確實有點蹩腳。說完全不懂,有點故作天真;說完全懂,又有點“為賦新詞強說愁”,于是,似懂非懂起來。
幾米在《結婚的意義》中寫道:“我仿佛已經很久很久都沒有聽到有一個人說,他要結婚是因為很愛很愛一個人,因為想要和另一個人永遠的在一起。”在“戀愛自由,婚姻自主”的朗朗乾坤之下,我們不約而同地希望所有的婚姻都是基于愛情,因為很愛很愛,想永遠在一起,所以才結婚。每當談論到“誰跟誰結婚了”的時候,也總有一種修成正果的童話式結尾的感覺:王子與公主從此過上了幸福快樂的生活。然而,生活又不慌不忙地告訴我們,有些“很愛很愛,想永遠在一起”的人,最后卻又離婚了。忽然想起了羅大佑的歌:“愛情這東西我知道,但永遠是什么。”結婚,是基于令人神往的愛情也好,還是基于最現實不過的相依為命也好,都沒有人能看到永遠。
前不久,對門的夫妻鬧離婚。外婆說:“現在的社會真亂,明明是自己挑的人,怎么過著過著就不稀罕了呢。”我無言,可能是誘惑太多輕易觸及到了人性原本就脆弱不堪的底線,可能是問題太多讓人漸漸心力交瘁,或者是離婚自由的寬大政策讓人隨時有路可退。總之,“結婚”這個看似幸福快樂的結局,實則是所有考驗的剛剛開始。如果說結婚需要排除萬難,那么婚后一定又有萬難。
偶有一次,見對門的女人領著小女兒在小區公園玩,兩三歲的小女孩邁著忽而大忽而小的步子嗒嗒地走著,恐龍狀的連體衣屁股上長長的尾巴幾乎要拖到地上又隨著她步子的節奏一翹一翹的,特別可愛。我忍不住上前逗她玩,隨口問:“你爸爸呢?”小女孩仰起臉,用稚嫩的聲音回答:“去找漂亮阿姨了。”我本來要去捏她小臉蛋的手,一下子卡在了身前,怎么也伸不出去了。女人有點尷尬地笑了笑,“我們離婚了,以后就領著孩子回娘家了。”冬日午后暖暖的陽光曬得我直眼暈,我看到女人的側臉像鑲嵌了金邊的雕塑,棱角分明,卻冷漠得沒有表情。那是我最后一次見這位年輕的母親,也是第一次聽她提起對面那扇門內的生活。
女人今年才滿20周歲,夫妻倆一直沒登記。前幾年是因為她年齡不夠,加上父母又強烈反對,就一意孤行私跑出來,頂撞父母說非他不嫁。到如今年齡夠了,也熬得父母心軟了,兩人卻過不下去了。真是比戲劇還戲劇的人生,聽得我的心如天津大麻花一樣扭扭曲曲。
以前一直不懂,十六七歲的年紀,怎敢輕易把自己投入一場婚姻呢?后來聽母親閑談時說起村里兩名初三的學生在學校里舉行了婚禮,我忽然就明白了,在單純又熱忱的花樣年華里,根本就不懂得婚姻的莊嚴,又何來畏懼。無知者無畏,更多的,可能是對日后幸福的篤定。揚著一臉的自以為是大刀闊斧地向前沖,以為能過五關斬六將大獲全勝,可生活總是會默默地,一點一點地,抽掉你最初的勇氣,讓你最終俯首稱臣。
我堅信,能決定結婚,當時一定是“很愛很愛,想永遠在一起”的。她愿意義無反顧地跟著年長她10歲的男人私奔,除了愛,更需要的是破釜沉舟背水一戰的勇氣。有時候,很多重大的抉擇,都是靠一時沖動的催化,深思熟慮、左右權衡只是決定前的心理矛盾而已。女人說,當她被父母關在家里,他跳墻進去的那一刻,她就決定萬水千山也跟定他了,哪怕他一無所有。我腦子里顯現出蒙丹去搶含香公主時的畫面,心中立刻熱氣騰騰起來。她的眼睛亮亮地看著遠方,好像又回到了當初那個瞬間融化她的場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