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上了一位殺人犯
你是一位殺人犯你知道嗎?
因為你不愛我,不肯同我上床。
你這就是殺了我的孩子。
昨晚從酒館兒出來時刷到這個段子,莞爾一笑,可轉念之間,又僵直起來,猝不及防的片刻恍惚。我坐在馬路邊的臺階上,緩了一會兒,看著人來人往間的車水馬龍,打算凝凝神。
這讓我想起了一個人,想起我們梗著脖子,各走兩邊時,他那副我早已看穿你,挑眉噙笑的神氣,其實他不過高我幾公分而已,那一刻卻如同傲過我方圓幾里。
有將近兩年的時間,我的腦子里只裝了一個人。如同人生中費洛蒙橫行肆意的一段間隔年,此前或此后,我腦子里有如何賺錢的思想躁動,有想拼命變得好看的欲望作祟,有堅持讀書以便探索更多喜聞樂見。這就想鶉衣百結的窮人想不得太多,只記得要拼命賺錢,吃一頓飽餐;真正的高三考學生沒時間談情說愛,更多的精力是做題,模擬考,去讀一所好大學;缺什么缺到一定份上兒,就顧不得其他的,只記得自己想要的那一樣,鉆了死理兒。
我缺愛,缺他對我的愛,所以那兩年只有他。
我想過如何追求他,但我做的不好,一點也不像撩漢高手的精彩教程。
當時的我讀張愛玲和張小嫻。對于張氏家族女性的感情觀奉若神明。張愛玲講:“有幾個女人是因為靈魂的美而被愛的呢?”張小嫻稱:“女人的追求其實只是用行動告訴這個男人,請你追求我,一絲是拉開架勢,垂下魚線,愿者上鉤而已。”所以你們看,通篇塞進我腦子里的情感價值觀就是,即便那條魚是龍王的三太子,你也要保持釣魚者的矜持和高貴。更何況他不是,也許只是一團凌亂浮萍般的海藻。
但我又控制不住自己的燥欲,想聯系他的心迫切到如同中了彩票走在領獎路上卻被交通堵塞攔住了一樣。聽起來是不是就作,自相矛盾,又想追到手又舍不得自尊,就像被酒精澆灌成長的含羞草,天生害羞又常年如同醉酒般妄為,從骨子里滲透著滿滿“作”的勁兒。
于是我用了一個很蠢的招數,小心翼翼的用各種看似合理,自然,實則生硬、稚嫩又蹩腳的理由邀約人家,但絲毫沒想到你無數次的約一個人,不管理由是什么,這事本身就透露著我喜歡你。當時的我全然不知。總是一副你愛去不去的調侃語氣,現在想想,早就是被扒光的一具帶著高傲又可笑面具的裸體。
網路雞湯說,喜歡一個人就是和他一起吃很多很多飯,我就找了千方百計的借口約他出來吃飯。
我的電腦壞掉了,能否幫我看看?我請你吃飯。
聽說你也喜歡看籃球,好巧哦,哪天再有球賽出來一起看,剛好吃個飯。
看到你得了獎學金,好厲害,出來慶祝啊?我請你吃飯啊,祝賀你。
有你喜歡的陳奕迅演唱會,我剛好有多余的票,要不要一起去?順便請你吃飯。
開心麻花來了沈陽,去看嘛?我超級喜歡,看到你之前也喜歡,看完吃個飯啊。
大半夜不睡覺,還發朋友圈說餓,那晚上干嘛不吃飯,我去給你送夜宵啊,吃一點?
外面下雨很大,出門不方便,我正好在你家附近,用不用當個外賣給你送點飯?
我買了很多草莓,每家都分一點,這是給你留下的,我給你送去啊,大家都有,放心好了。
十次他會出來兩次,剩下八次留我自己空受飯局兒氣的頻頻跳腳。
《北京愛上西雅圖》里說,我有的是包,我生日有包,圣誕節有包,情人節有包,三八節有包,我六一兒童節也有包,我TM只剩下包了。我買不起那么多包,他也不需要。于是我開始買襯衫。
他和家人去美國玩,我送他一件襯衫。
他要錄制一檔針對大學生的節目,我給他買了一件襯衫。
沈陽商場店慶進駐了新品牌,我還是給他買襯衫。
春暖花開,換季的時節來臨,我給他買了一件襯衫。
聞到特別好聞的香水,想送他一瓶,順道買了一件襯衫。
看見電視劇里主角兒穿著好看,去扒人家穿的牌子,也要給他買一件襯衫。
他總是不肯收,我總是擺出一副你不收我就扔掉的姿態,迫使他留下。那時的我,看似云淡風輕,眼皮兒都不撩一下,貌似買的不過是橘子,蘋果或者牛奶,大抵不是什么了不得的禮物,可一件件價格不菲的襯衫其實讓我在那兩年幾乎沒給自己買過一個包。
無數個夜里,我在獨自懊惱,為什么我沒有早早去整容,打兩針玻尿酸,或者讓皮膚雪白通透。小時多吃點木瓜,有傲人挺立的胸,如今即便用很貴的粉底,穿最緊身的襯衫也依舊掩蓋不住那些缺點。每一個白晝,我都在反復糾結,是否自己的行為太不透徹,讓人不懂我的心思,于是才抻了這么久,都不曾有一個結果。女性的矜持到底對不對?是不是應該如同脫韁的野馬看到一片茂盛草原版如此奔放,信馬由韁才是正確的捷徑,在這種周而復始的反反復復中,過了兩年。
直至第二年末,我認為一位朋友嗜酒,她喜歡喝酒到找了所有能喝酒的借口去用喝酒的方式慶祝一切能慶祝的事兒。我向來討厭宿醉,忍不住呵斥她,喝酒就是喝酒嘍,干嘛給自己找諸多借口,什么慶祝植樹節,國際愛牙日,艾滋病日要不要也去慶祝?以后誰流產,誰懷孕,誰離婚,誰出軌是不是都可以喝一頓酒?
她盯著我,一臉的詫異:“縱有萬般借口繞不過喜歡喝酒。但我一直以為你是最能理解我的,你找他的那些借口,同我找酒不過是一樣的。你是我,他是酒。沒想到,你竟然會不理解?”
我在那一瞬間羞愧不已,臊紅了臉。有一種人生被人赤裸裸揭穿的慌張,再也沒有借口這般渾沌下去,我給他發信息的手是抖的,我說:“你知不知道我喜歡你?”短信回過來的那一刻,我不敢看,又想要看。停頓的幾秒如同時間止步不前的幾年難熬。
他說:“知道。”
原來“你所有自以為是的深藏不露,不過是旁人眼中心機勃勃的昭然若揭。”
我又問,那你是否喜歡我?
其實在問出去的一瞬間,我大概知道答案,可人總是這樣,知道前路是個坑,也要跳里去打一個滾,撅了胳膊歪了腳,留下一顆緊巴巴的心。也要為了那僅剩的一點不甘心,試一試。
果然,他說:不喜歡。
我和他在一間咖啡廳見面,他冷靜的對我說,一早就是這個答案。看不懂的是我。
那天,我們從咖啡廳出來,梗著脖子,各走兩邊時,他那副我早已看穿你,挑眉噙笑的神氣,其實他不過高我幾公分而已,那一刻卻如同傲過我方圓幾里。
那時我就想,下一個,我一定要一開始就告訴他,我喜歡他。喜歡就表白,想買就去買。絕不再做有抱琵琶半遮面的事,套著矜持的外套卻曝露出明明喜歡的欲望,只是從那以后,我開始為人越發保守,寧可不去觸碰,極少談情說愛。
今天上午看奇葩說,花希表白說:他在我眼里是所有美好東西的代名詞,他就是我眼中所能想象到的,所有好的東西他身上都有。我在他面前是那么的不堪,我什么都沒有準備好,我覺得我想要跟他在一起。我不光,就是想都不敢想,今天你為了得到一個包,也許你會刷爆你的信用卡,但是我為了得到那個人我可能傲耍寶我的自信,刷爆我的安全感,甚至刷爆我的自尊。
我打開手機,翻到昨晚的那個隱形車段子的圖片。
依稀回到那一年,我一路走回家,把衣服都脫得一干二凈,躺在浴缸里,流著眼淚,看了一篇童話《皇帝的新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