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跡的近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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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跡的相關詞: 判斷、判詞、判亂、判語、判決、判例、判據、判若、判給、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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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跡的意思:猶言分道而行。
判跡的拼音:[ pàn jì ]
近義詞的意思:
【第1句】:判例:法院可以援引作為審理同類案件依據的判決。有的國家確認判例對法院審判同類案件有法律約束力,是法的形式之一,叫做判例法。在中國,判例原則上不具有法律效力,只作為審判實踐的參考。
【第2句】:判據:判斷的根據。
【第3句】:判決:判決,指封建時代指官府斷案,后指司法機關對審理結束的案件作出裁決,現指體育比賽中裁判員作出的裁判決定
【第4句】:判陰:判陰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是pànyīn,是指判冥。出自《錄異記·異人》。
【第5句】:判案:判案,詞語,謂政府官員批閱公文,處理政務。
【第6句】:判明:判明,指分辨清楚;弄明白。如:判明是非。
【第7句】:判別:判別,讀音pànbié,漢語詞語,指根據不同點加以區分,辨別。
【第8句】:判處:判處,指法庭依照法律對觸犯刑律者的審理和裁決。
【第9句】:判語:【第1句】:猶今之判決書。宋 王讜《唐語林·補遺三》:“有大辟者,俾先示以判語,賜以酒食而付去。”
【第10句】:判詞:【第1句】:判決書的舊稱。
【第11句】:判跡:猶言分道而行。
【第12句】:判分:對試卷或參加比賽人員的表演、動作等判定分數:~嚴。~標準。
【第13句】:判斷:判斷,指斷定是非曲直、吉兇善惡;掌理、主管。見元施惠《幽閨記·圖形追捕》:“這等之人,如何判斷?押赴市曹,一刀兩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