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4s店簽了購車合同可以解除嗎
購車合同是購車人與經銷商簽訂的正式購銷合同,是保證經銷商與消費者雙方權益的一個依據,應該為一式兩份,交易雙方各持一份,同時必須由工商局備案,才能對車輛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4s店簽了購車合同,符合《民法典》規定的條件可以解除,或者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協商不成的,可以進行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二、違反買賣合同違約金有什么標準
1、買賣合同就逾期付款違約金未作約定,按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3倍至1.5倍標準計算。
2、買賣合同就逾期付款違約金約定過高的,一般調整為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1.95倍至4倍幅度之間。
三、買賣合同履行的原則有哪些
1、實際履行原則。指當事人按照合同規定的標的完成合同義務的原則。
2、誠實信用原則:包括了適當履行原則和協作履行原則。
3、適當履行原則。又稱正確履行原則或全面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按照合同規定的標的及其質量、數量,由適當的主體在適當的履行期限、履行地點以適當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義務的履行原則。
4、協作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不僅適當履行自己的合同債務,而且應協助對方當事人履行債務的履行原則。
5、情事變更原則,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原因發生了不可預見的情事變更,致使合同的基礎喪失或動搖,若繼續維護合同原有效力則顯失公平,從而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則。
6、經濟合理原則。經濟合理原則要求在履行合同時,講求經濟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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