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委托合作協議書 委托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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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作協議書篇一
甲方(受托方):
乙方(委托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本著平等互惠原則,經協商一致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在合同約定的商鋪委托經營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商鋪基礎情況
乙方將合法購置的____小區____號商鋪(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委托給甲方統一招租管理。
第二條商鋪委托經營約定
1、委托期間,商鋪的使用權、經營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自行委托經營;
2、乙方委托經營期間內的收益由甲方一次性給予乙方回報;
3、合同期滿后,乙方有權收回該商鋪,自行經營或另行委托經營;
4、委托期間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鋪,如給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第三條商鋪委托期限及收益回報方式
商鋪委托經營期限:乙方委托甲方經營商鋪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天)。
甲方就乙方委托商業回報,甲方將在乙方所購置的該商業總房價款中一次性減除,委托經營期內的回報總額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
第四條權力與義務
3、委托經營管理期內乙方不得干預甲方就該商業的經營與管理以及經營的品牌、品種、業態布置安排等。
第五條違約責任
在委托經營管理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此合同,有違反此合同內容的甲方有權利追究其乙方責任,乙方將原數額退還給甲方委托回報元并賠付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同時因乙方的違約所造成第三方利益的一并按損失賠付第三方。
第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作協議書篇二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謹就乙方注冊成為_________之高級會員、而甲方承諾以各種有效方式大力協助乙方開拓國際市場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五、甲方承諾將經常地優先或提前向乙方線下提供獨家的外商直接詢盤;
八、可免費為你制做英文產品網頁及圖標;
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友好協商。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托合作協議書篇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為了保證甲、乙雙方能夠合作愉快,以及提高雙方的工作效率,本著精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結為合作伙伴,特簽訂以下合作協議:
一、委托內容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由,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完全接受本委托合作內容。
二、工作期間
甲方預定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完成本合作案,其內容及進度由雙方協商具體確定。視實際需要經雙方同意后,可以調整工作項目與進度。
三、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委托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對受托方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議和意見,但不得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以隨時研究協商。
2、受托方應認真負責行使委托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與第三方惡意通謀,欺騙委托方。
四、知識產權
1、本合作案所產生之知識產權或技術成果雙方共同持有。
2、本合作案所獲致之成果于申請知識產權時,授權乙方負責辦理。
五、侵權行為
本合作案及其成果如有仿冒、抄襲或侵犯他人權益之行為或引起糾紛時,有關和解、訴訟之損失或賠償及法律上之應負責任,應由過失一方負責。
六、本合作案費用
1、本合作案所需費用總計__________元整。由乙方于簽約后,分兩期繳付甲方統合運用。
2、第一次付款于合約簽訂后,由乙方支付總經費之一半__________元整于甲方,并由甲方開立收據交予乙方。
3、第二期款數于工作日達一半時,經乙方確認工作進度后,由甲方開立收據向乙方申請,乙方開即期支票交予甲方。
七、保密責任
甲乙雙方因本合作案而知悉或持有之任何數據文件,非經他方事前書面同意,不得泄漏于任何人。
八、禁止轉讓
甲乙雙方于本合約中之權利及義務,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與任何人。
九、成果發表
乙方同意于本合作案完成或產品上市后,須經乙方同意,甲方始得公開發表。
十、違約效果
除本合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外,雙方如有違反或未履行本條以外其它任一條款規定之情事時,他方得以書面通知限期_________日內改正,逾期未改正者,他方得以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合約。
十一、合約終止效果
1、本合約依前條規定終止后,無過失之一方,得向他方要求損失賠償。
2、甲乙雙方除因前條規定或中止營業理由外,不得要求終止或解除本合約。
3、本合約終止或解除后,甲乙雙方應立即將他方交付之所有文件數據、復印件及手抄本返還他方,并不得自行或使任何非合約當事人使用上述他方交付文件或任何與本合作案有關之技術。
十二、合意管轄
若因本合約而涉訟時,雙方特此同意以_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三、合約份數
本合約書正本壹式二份,副本四份,分送雙方保存,以資信守。
甲方: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合作協議書篇四
甲方:
乙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簽訂本協議的目的,在于確立股份公司成立后集團公司和股份公司經濟往來的基本原則,使雙方關系有一個總的規范依據,也在于向社會公眾和廣大股東披露集團公司和股份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情況,使股份公司的運作盡快規范化。
第二條由于集團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主要發起人,擁有生產、生活服務系統和設施;股份公司具有技術和管理等方面的優勢。本協議雙方一致認為,雙方仍有繼續維護集團公司和股份公司在歷史上形成了各方面的交易和服務關系的客觀需要。
第三條本協議所稱之交易和服務項目,指第二章中所列舉的項目和集團公司與股份公司歷史上形成交易和服務關系的其他項目。
第四條雙方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合同法》所規定的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處理彼此間的關系。
第五條在本協議規定內容的基礎上,雙方可就同類交易或服務事項簽訂單項協議書,在必要時,也可就某一項交易或服務事項的某一次、某一筆或某一時期的具體事項簽訂具體的、內容較為詳細的一次性具體合同。具體合同以單項協議書和一攬子協議書為依據,單項協議書以一攬子協議書為依據。
單項協議書和具體合同的簽定不應違背有關法律、法規和雙方各自公司章程的規定,需要由有關部門批準的,應報批準后才生效。
第六條供方供應給需方的交易的或提供給需方的服務,在數量上和質量上要符合雙方協議書或合同的規定,對不符合規定的,應按需方的要求,數量不足予以補足,質量不符應視不同情況予以修理、更換、重做、重新提供、退貨,造成需方損失的,供方應予以賠償。
第七條雙方交易和服務的質量標準:如雙方未明確予以規定,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如無國家規定標準的,應按行業一般標準執行;無行業標準的,按當地一般標準執行。
第八條雙方交易和服務的價格標準:雙方可在合法和合理的原則基礎上,協商確定價格。如雙方未明確規定價格,應按國家規定的價格標準執行:如無國家價格標準,應按當時當地的市場價格標準執行。
第九條交易和服務費用的支付,視不同情況,一般應采取月末、季末或年末結算一次的方法,一些特別的項目,也可以即時結清。
第十條雙方在交易和服務方面所形成關系的期限,原則上是長期的,至少為十年。
但在下列情況下,前款期限可以減少或提前終止:
1、經雙方另行協商同意;
2、因個別項目的社會公認的特殊性而必須減少或提前終止;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全部義務不能履行而予以終止;
4、由于一方的絕大部分的項目義務沒有履行;
5、其他法定的減少和提前終止合同期限的事由出現。
前款所規定的單方減少或提前終止整個協議
或部分條款,應由有權單方減少或提前終止的一方向對方提前三個月發出通知,否則因此造成對方的'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本協議,應依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以解釋。
第十二條本協議由雙方蓋章生效,一式____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其余____份報送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章交易與服務項目
第十三條房屋租賃
1、房屋租賃指集團公司應股份公司所需,將辦公及其他用途的房屋租賃給股份公司使用。
2、集團公司應及時提供符合使用用途一般條件的房屋給股份公司,并負責維修。
3、集團公司應保證提供房屋的水電供應。
4、股份公司應保證按房屋用途合理地使用房屋,對非正常的損壞應予賠償。
第十四條水、電供應
1、水、電供應是指集團公司的水電供應單位向股份公司提供工作、生產和生活的用水用電。
2、集團公司保證按時、按質、按量供應水電,以保證股份公司的正常工作和生產需要以及股份公司職工的正常生活需要。
3、股份公司的用水用電應按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和集團公司的要求,合理地使用水電。
4、集團公司應對與此項供水供電有關的水電設施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另行支付。
第十五條電話通訊服務
1、電話通訊服務指集團公司通訊工程公司向股份公司提供的電話、傳真、電傳、電訊設備的安裝和維修等服務。
2、集團公司保證提供的電話、傳真、電傳、電訊設備的安裝和維修等服務及時、準確,態度熱情周到。
3、股份公司保證在接受服務和使用電訊設施時,主動配合,合理使用。
第十六條交通運輸服務
1、交通運輸服務指集團公司以其汽車、船舶和其他運輸工具和股份公司提供服務,以滿足股份公司生產需要。
2、集團公司保證服務熱情、周到,優先安排并按時、按量提供有關運輸工具和司機人員。
3、股份公司保證將用車和運輸計劃提前通知集團公司,但臨時用車和特殊情況可隨時要求集團公司提供服務。
4、股份公司保證合理使用車輛等運輸工具,造成不合理的損害應予以賠償。
第十七條醫療后勤服務
1、醫療服務指集團公司以其擁有的醫院、診所等醫療設施和醫護人員以及幼兒園、食堂向股份公司的職工和家屬提供醫療保健服務。
2、集團公司保證醫療服務質量。
3、集團公司保證根據股份公司要求,提供條件對股份公司的職工進行身體檢查。
第十八條科研服務
1、施工科研服務指股份公司以其擁有的施工科研設備、科研成果和科技人員,向集團公司的有關單位提供服務,以保證集團公司工作和生產的需要。
2、股份公司應按照集團公司的合理要求提供服務并保證科研設備和科研成果的先進性和實用性。
3、集團公司保證對股份公司提供的科研信息和科研成果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外傳和轉讓給第三方,但已由股份公司獲得代價而轉讓給集團公司者除外,集團公司保證合理使用且不轉讓股份公司提供的科研設備,對不合理的損壞予以賠償。
第十九條生效
本協議經集團公司與股份公司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托合作協議書篇五
甲方(設備提供方):
乙方(被投放單位):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以下醫療設備(核磁共振)的投放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投放設備名稱型號:
二 產品序列號:
三. 數量:
四. 約定價格:
五. 雙方合作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 甲方權利和義務:
1、提供醫療設備的使用
說明書
,提供的設備必須是合法的醫療器械。2、負責設備的日常維修和保養。
3、配備專門的設備使用操作人員.并對安全性和有效性負責。
4、使用設備進行經營活動,并按國家物價部門制定的標準取得收入。
5、甲方提供以上醫療設備供乙方使用,在合作期內,甲方負責進行設備使用培訓及保修服務,設備(核磁共振)所有權歸甲方使用和所有。
七 乙方權利與義務
1、必須按照設備要求無償提供附合設備要求的經營場所(包括水電、地坪、操作員住宿),并提供甲方辦公室一間,裝修、改造費用由乙方負責。
2、經營期間水電費用由甲方負責。
八 費用結算
1、費用收取在乙方收費處辦理,次月10日為甲乙雙方費用結算日不得提前或延后。
2、費用支付標準,甲方按上月凈收入10%上交乙方,作為管理費用。
九 其他事項
1、當甲方設備進駐乙方安排的場所時,乙方必須出具設備接收確認書并提供相關資質證明和其他相關證照,手續的復印件。
2、本協議需雙方共同遵守.如有單方違約.并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由違約方付未違約方設備相等的經濟賠償(政策因素除外)。
3、對未盡事宜雙方本著雙贏原則另行協商,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具有共同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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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作協議書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筒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嚴守信譽和商業道德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本著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發展"__________"品牌系列廚衛產品,就乙方經銷甲方"_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市____區 縣 開設 (專賣店、專柜或專區等)銷售甲方的"_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
2、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至本協議期限屆滿前三個月,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是否終止合作,若繼續合作,另行簽訂協議書,協議內容依照當時協商確定;若終止合作,本協議到期將自動失效。
3、乙方每次應在訂單確認后的天內,以現金或轉賬等方式全額支付貨款,經甲方確認無誤后安排發貨。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條件支付貨款,甲方有權把約定的發貨期順延。
4、乙方應按照甲方在本協議附件1《價格表》中所示價格銷售"_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不得隨意調價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5、乙方如需進行促銷等活動,需臨時變動價格時,必須在變動價格前以書面報告形式向甲方申請,并得到甲方書面同意方可調整價格。
6、甲方提供乙方高質量的"_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 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的公開市場資料,對乙方開展的市場推廣活動予以支持,并對乙方市場推廣活動的具體實施保留監督權。
迅速展開。
8、甲方根據市場情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經銷商研討會等活動;定期為乙方提供相關產品宣傳資料及樣品。
9、甲方有權對經銷商政策進行調整,有權對"_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的產品類別、內容和相應價格進行調整,甲方進行這類調整時,須提前_______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緊急情況時,甲方可立即調整,而無須提前告知乙方。對于在價格調整前已確認的銷售定單,其單價將不予調整。
9、甲方產品價格有變動時應向乙方提供產品報價單。
1、乙方在與甲方合作過程中存在商業不道德行為,違反甲方的信譽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為給客戶和(或)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1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給予必要的技術培訓;定期參加甲方的市場活動、促銷活動和相關培訓。
12、乙方應按照甲方擬訂的價格規定銷售產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壞甲方的價格政策,不可以低價傾銷。
13、乙方不得與甲方的其他經銷商之間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更不可蓄意詆毀其他經銷商的名聲。如有關不當行為最終導致用戶終止采購、取消合同或轉用其他品牌產品時,甲方有權立即取消本協議。
14、在本協議有效期間和本協議延長期間和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諾不向與甲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其他組織提供有關甲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資料,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5、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產品或進購、銷售該產品的假冒偽劣商品,一經發現將立即取消其經銷資格,同時追究乙方經濟責任。
16、乙方有權利就市場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議,在經營中,乙方應與甲方定期溝通,協商解決銷售中的瓶頸問題。
17、乙方在經銷區域發現甲方的產品或其它權益受到不法侵犯,應及時
通知甲方。
18、協議終止后,乙方無權繼續使用甲方的任何資料包括商標、商號及其它相關標志,否則乙方應承擔造成的相應后果。
19、如果本協議終止,乙方應在終止之日起_______天內歸還除了為銷售現存甲方產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務文件、目錄、廣告材料、技術資料及樣品等所有材料。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甲方有關的客戶詳細名單及相應報告,以便保證向客戶提供持續性的服務。如乙方違反上述約定,乙方將無條件保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2、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以及結束后____年內,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簽訂和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業秘密。商業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圍內的所有有形的或無形的、標明為秘密的商業計劃、客戶方資料、技術、產品和其他作為該方商業秘密的信息。
21、銷售量是乙方在經銷過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協議期內完成規定的銷售額____萬元,每完成____萬元的銷售額,甲方承諾退還乙方保證金____萬元。完成年度銷售額,甲方按銷售額的1%的比例給予獎勵。超出銷售額外按1.5%的比例給予獎勵。
8.3、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對經銷商進行業績考評。
8.4、對銷售業績不能達到約定數額的經銷商,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取消其區域經銷資格或另行設立區域經銷。
九、違約條款
9.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如一方違反本協議或本協議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以下保護措施:
(1)提出口頭或書面警告,要求對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中止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經濟損失。
(4)雙方就爭議部分不能協商解決的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爭議。
9.2、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者,在接到守約方發來的違約通知后_______天內仍未實際履約者,守約方可無條件終止本協議關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以解決糾紛。
9.3、甲乙雙方因任何一方違約而遭受任何損失,違約方均應賠償對方損失。
9.4、因甲方承諾客戶條款協議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戶追訴造成名譽損失的,乙方有權保留起訴權并要求甲方賠償。若客戶要求賠償的由甲方負責。
9.5、未得到甲方承諾,乙方承諾客戶條款協議受到客戶追訴或造成甲方名譽損失的,若客戶要求賠償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9.6、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延遲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任何一方應在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同時應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因未及時通知對方或未采取相應措施而導致對方損失擴大的,對擴大的損失部分違約方應負責賠償。
9.7、雙方均有過錯的,應根據各方實際過錯程度,分別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十、免責條款
1.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任何一方無須負任何責任。聲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_______天內告知另一方,并隨附經有關部門確認的不可抗力書面證明,且應盡可能減少不可抗力所產生的不利影響。
1.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變更、自然災害、戰爭、軍事行動等因素。
調整,提出修改的一方應提前至少_______天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調整解釋說明。
12.2、雙方如果對上述事宜無法達成一致,雙方可協商終止協議。 12.3、本協議經雙方簽署的書面協議方可變更。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合同與本協議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協議的終止
13.1、本協議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現時即終止:
(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協議。
(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3)乙方因違約、資格考核未達標而被甲方取消經銷商資格的。
(4)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被撤消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分立或與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協議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采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協議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協議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協議。
13.2、協議解除后,雙方依據本協議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協議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協議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協議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協議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13.3、本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本協議項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終止日前已產生的義務或權利。
十四、其它
14.1、雙方之間的任何通知或書面函件必須以中文寫成,并以傳真、e-mail、專人送達(包括特快專遞)或掛號郵件的形式發送。
14.2、若通知及函件以傳真形式送達,則應以傳真傳送記錄所顯示的確切時間為準;若以電子郵件形式送達,則電子郵件進入收件一方指定的電子郵件系統的時間即視為送達;若以專人送交形式送達(包括特快專遞),按收件一方簽收的時間為準;若以掛號郵件形式送達,以郵局所出具的收據為憑,自寄件時間起五個營業日為準。
14.3、本協議底部所注明的地址,電話,傳真如有變更,任何一方應及時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此引起的相關通知無法送達所導致的后果由責任方承擔。
14.4、本協議構成雙方之間完整協議,取代先前關于本協議的所有討論、協商及協議。
14.5、本協議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另行簽定的附件或備忘錄補充,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4.6、經雙方簽署的本協議及附件的傳真件具有與本協議及附件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14.7、本協議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響協議剩余部分條款的效力。
14.8、本協議的標題僅起標識作用,不應影響本協議或任何部分的解釋。
14.9、本協議以中文本為基準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協議期限
2.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將取代以前所有的口頭或文字協議。
聯系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合作協議書篇七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 達成以下商標代理協議:
二、甲方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 天內將人民幣 ( 元)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項后開始啟動上述商標申請、版權登記代理工作。
三、甲方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最終批復以商標 局所發文件為準。
四、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辦理上述商標申請代理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本合同生效期間,若甲方的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方式傳真并郵寄通知乙方,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后果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接到商標局發出的受理通知書、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后及時轉送給甲方,具體時間以商標局發文寄給乙方收到 為準。
六、商標申請后,如果被商標局部分駁回或全部駁回,需申請復審,或者商標被異議需要答辯,或者該商標被別人先申請進入公告期需提出異議等,不屬本協議代理范圍。
七、商標查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參考,商標經過查詢,不等于能獲準注冊,商標注冊能否獲準,由商標局決定,如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注冊,乙方所收取的費用概不退還。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甲方收到商標局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版權登記證后自動終止,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作協議書篇八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鑒于甲方是中國大陸地區著名的音像出版、制作為一體的綜合性音像單位,是依法取得音像節目著作權的權利人,為中國大陸地區音樂事業的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針對國內大部分地區的***經營者或其他組織在未依法取得甲方授權許可的前提下,非法復制或以公開放映等形式傳播甲方享有著作權的音像節目,使甲方相關著作權利遭受嚴重侵害和損失。現為保護甲方著作權益,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就涉及甲方享有完整著作權的音像節目在國內遭受侵害(僅限***經營或與***經營行業相關的具有提供音樂內容的其他組織)授權乙方進行全面維權訴訟事宜達成如下合作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定義-解釋
1、音像節目,指受著作權法保護的錄音制品,錄像制品和與音像有關的電影及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2、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音樂電視作品的權利。
3、復制權,指以印刷、復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錄制等方式將作品制作成一份或多份的權利。
4、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5、表演權,指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權利。
二、合作方式
1、雙方同意在中國大陸地區,甲方獨家授權乙方以自己名義對未經甲方授權許可,侵害甲方著作權的***經營者或與***經營行業相關的具有提供音樂內容的其他組織提起維權訴訟(維權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提起民事訴訟、刑事告訴、行政投訴等),甲方保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在相同的地域范圍內不與除乙方外的第三人簽署與本協議相同的或者類似的協議或展開相同的或類似的合同。
2、甲方承諾授權乙方進行維權訴訟的歌曲數量不少于1500首,每年度新增獨家權利歌曲(包括但不限于詞曲權利等)不少于100首(具體曲目詳見附件授權歌曲清單)。
三、合作期限及付款方式
1、本協議有效期為兩年。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協議期滿前三十日內,甲乙雙方將就本協議續簽或變更事宜進行協商。
2、就本協議項下合作,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授權使用費共計人民幣壹佰萬元整。
及權利證明文件等供乙方開展工作,則甲方需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授權書及權利證明書的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肆拾伍萬元整。乙方需于2024年2月28日前將剩余的人民幣伍拾萬元整全部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的代理費后,應當及時向乙方出具收據。
四、合作授權范圍
1、甲方同意在合作期限內將其依法享有的音像節目的公開表演權、廣播權、復制權等獨家授權乙方于中國大陸地區(不包括香港、澳門及臺灣地區)行使專有權利。乙方可行使的專有權利如下:
(1)許可***經營者公開放映、表演、廣播、傳播音像節目;
(2)自行復制或許可他人復制并向***經營者提供音像節目;
(3)許可或授權***經營者按上述方式使用音像節目并收取費用;
(7)其他為滿足***經營者提供伴唱和其他服務進行的復制、公開放映、表演、傳播之權利。
2、甲方依法享有著作權的音像節目,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己制作、購買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著作權利的作品。
3、在合作期間或授權期限內通過除維權訴訟外的其他方式向***經營者或其他組織提供由甲方合法獲取的新增加的音像節目的權利。
4、在合作期間或授權期限內上述授權為不可撤銷之授權。
五、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協議約定要求乙方按時支付代理費用。如乙方未如約按時全額付款視為違約,乙方已支付的款項,甲方不予以退回,作為對甲方的違約賠償。
2、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應當向乙方提供為有效行使被授權權利所必需的合法、有效的權利文件和其他證明資料等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權證明書及授權曲目清單、授權音像節目正版光碟、音像節目權利證明書等。以上權利文件根據中國大陸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或乙方要求需辦理公證、認證手續的,甲方應當提供上述權利文件和其他證明資料等協議附件的公證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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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作協議書篇九
合同使用須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產權交易管理規定》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合同供在北京產權交易所(簡稱北交所)場內進行產權或股權收購業務的意向受讓方委托北交所經紀會員代理產權交易時使用。
二、本合同條款均為示范性條款,構成委托合同文本要件,供委托雙方選擇采用。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合同文本基礎上修改、調整或補充。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如為自然人的,請在當事人概況中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四、本合同所述“委托業務”一般包括產權經紀服務及其他服務。其他服務僅供雙方參考,具體服務內容可根據雙方商議自行約定。
五、產權交易服務費:指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的規定,在北交所內進行產權交易的轉讓方或受讓方辦理產權交易時應支付的費用。收費標準依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六、標的企業:是指轉讓方因其出資所享有的產權或股權依存的載體,即轉讓方自行或與他人合資設立的非公司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等。
七、交易傭金:指受托人完成委托產權交易相關服務時,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的雙方商定的相關服務報酬。
八、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指在產權變更過程中向有關政府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支付的費用。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兩方當事人在北京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委托合作協議書篇十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產權交易管理規定》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合同供在北京產權交易所(簡稱北交所)場內進行產權或股權收購業務的意向受讓方委托北交所經紀會員代理產權交易時使用。
二、本合同條款均為示范性條款,構成委托合同文本要件,供委托雙方選擇采用。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合同文本基礎上修改、調整或補充。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如為自然人的,請在當事人概況中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四、本合同所述“委托業務”一般包括產權經紀服務及其他服務。其他服務僅供雙方參考,具體服務內容可根據雙方商議自行約定。
五、產權交易服務費:指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的規定,在北交所內進行產權交易的轉讓方或受讓方辦理產權交易時應支付的費用。收費標準依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六、標的企業:是指轉讓方因其出資所享有的產權或股權依存的載體,即轉讓方自行或與他人合資設立的非公司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等。
七、交易傭金:指受托人完成委托產權交易相關服務時,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的雙方商定的相關服務報酬。
八、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指在產權變更過程中向有關政府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支付的費用。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兩方當事人在北京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